在全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推进会上的讲话(第2/3页)
一是突出一个焦点,确保社区"三资"管理安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是农村工作的重点、难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焦点,更是有效抑制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落脚点。下一步要坚决贯彻落实"微官微权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重点整治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制度不规范的的问题,在排查问题和风险点基础上,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入手,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农村财务和"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操作规程,以健全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重点整治代管资金监管缺位问题,组织开展镇(街道)代管资金摸底调查,规范代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实现"代管资金"审计全覆盖。重点整治非现金结算不到位的问题,全面执行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制度,改变长期以来农村以现金结算为主要支付方式而引起的村级资金发放不及时、个人截留发放资金以及虚假列支等违法违纪的行为,从结算方式上堵塞违规、虚假列支的漏洞。重点整治违规支出的问题,对2016年以来的费用支出、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进行清理,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对村级违纪违规报支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从执纪问责上强化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约束。
二是聚焦一个难点,彻底解决退职干部的后顾之忧。当前,全区社区工作者退职待遇相差较大,有些镇(街道)退职干部可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有些镇(街道)退职干部退职后每月只有几百元的社保退休金,部分人员暗地里成为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的阻力,每逢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时影响更加明显,对此,要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会议的要求,区组织、人社、财政、农经、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尽快联合调研,直面问题,坚持镇(街道)之间待遇相对平衡、退职前后待遇落差相对平衡等原则,在2023年底,研究形成解决社区退职干部待遇的一揽子意见。
三是解决一个矛盾,大力推进社区干部职业化进程。要尽快形成社区干部的准入机制,除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外,补充人员必须由区级层面统一招聘,由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具体落实,对社区擅自进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积极落实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彻底分离社区服务事项与集体经济管理。要积极探索区财政对基层城乡社区办公活动经费以及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投入机制,为全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进程扫除障碍。
2.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服务居民,造福百姓,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要把为社区居民提供完善的服务作为首要任务。
一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一穷二白的社区很难实现真正的和谐,特别是涉农社区要创新思路千方百计经营社区。要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整合利用好社区资源,培育新兴税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服务投入机制,积极开展社区共建帮扶活动。重视"输血"的同时,增强社区"造血"功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以项目化推进集体经济发展。镇(街道)社区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园区的联动,主动做好产业配套、物业服务,因时因势打造特色产业,形成融合共生的发展态势。园(街)区、镇(街道)也要加强对社区发展相关服务业的引导,做好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年服务业收入占社区集体总收入的比重要达40%以上。2023年,要力争全市"十强村"零突破,为各镇(街道)争创全市经济十强乡镇奠定基础。
二要推进平台扫尾建设。经过前几年的大力实施,我区社区用房的建设水平在全市都是领先的,几千平米的社区用房比比皆是,但根据"大走访大落实"活动过程中基层反映的问题,还有极少数社区用房不达标、部分社区缺乏标准化卫生室,部分社区的用房难以打造宣传文化部门大力推进的综合性文化中心等等,对此要因地施策,要结合全区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因素决定部分社区用房是否需要重建,如该社区很可能要整体拆迁,社区面临撤销或重新整合;要结合社区分布决定部分社区卫生室是否需要新建等等;要按照"服务面积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的原则,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设置,严格将社区办公用面积控制在总面积的20%以内。加快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按照"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整合区、镇(街)、社区面向居民、驻社区单位的服务内容和流程,有效融合部门信息化资源,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社区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信息化。
三要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网格设置、管理职能、服务内容,选齐配强督导员、网格长和网格员,着力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及居民个人等为多元参与主体,以社区网格为依托的"一核多元"的社区治理格局,实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统一。达到入一定入住率的小区可以考虑单独建立社区,对此,XX镇针对大楼周边区域积极探索,消除社区服务管理盲点。广泛开展社区自助、互助和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大力争创全市十佳文明社区。
3.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创新社区治理机制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扎实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社区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促进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的界定范围,明确社区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政府需要提供的业务指导和经费保障,尽可能把更多的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社区。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今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将协议事项落到实处,切实减轻城乡社区的行政负担。
二是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当前,我区的社区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个别部门(单位)无视《社区工作事项准入目录》,以上级有考核任务、考核指标为由,仍然将工作直达社区,少数部门依然到社区去建机构、占房子、挂牌子。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部门工作事项进社区审批准入制度,各部门凡是有事项要进入社区的,须经区社区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同意,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进入社区。凡依法应当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经批准确需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律不得要求设立专门场所、配备专职人员。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在社区建立的组织机构、社区挂牌、社区台帐和达标评比项目要认真组织清理。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负责的职责,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等长效管理机制,对社区减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社区减负取得实效。
三是完善"三社联动"机制。依托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积极扶持、培育和发展贴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等各类社会组织;有条件的镇(街道)、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通过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加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要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积极推进社区专职工作者向专业社工过渡。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执业登记注册、社会工作人才绩效考核评估和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保障激励制度,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业岗位,努力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充分就业。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名以上,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社工持证率力争达到30%以上。
4.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村(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去年底,我区顺利完成了第十一届村委会和第十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各社区要深入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标的民主管理实践,健全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社区"两委"任期目标责任制、违规违纪辞职承诺制,引导居民依法参与社区事务、财务和集体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有利于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形式。
二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按照《XX省村务公开目录》要求,进一步规范居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继续组织开展居民直评社区干部、社区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健全村级监督组织,规范监督内容和程序,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区民政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居务公开、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的指导,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居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是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从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等方面入手,广泛开展社区协商民主,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依托社区党组织成立议事协商平台--"民情理事会",协助居委会开展工作,推动村民自治向"微自治"发展,进一步完善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