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局长讲话汇编-23篇
目录
1.XX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史凤友同志在20XX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3
2.XX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在XX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25
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麦教猛:以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 30
4.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魁同志在20XX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6
5.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在"红歌嘹亮"歌咏活动上的致辞 43
6.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许国华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7
7.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76
8.省市场监管局冯水华局长在20XX年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09
9.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董明辉在廉政党课上的讲话 134
10.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继萍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45
11.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继萍在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专班推进会上的讲话 150
12.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人大常委会上的任职发言 155
13.市场监管局局长表态发言 158
14.市场监管局局长甘霖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160
15.市场监管局局长在全市市直机关红色大讲堂上发言 164
16.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工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167
17.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在市监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97
18.望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20
19.峡江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会议上的讲话 238
20.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张勇局长在局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241
21.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52
22.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梁乃卿局长关于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提升机关文化建设的讲话 274
2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永福在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第二十七次年会上的致辞 278
XX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史凤友同志在20XX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全系统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更好地担当新使命、奋进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在监管履职中彰显职能担当,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年初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全力以赴狠抓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和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沈阳市推进质量工作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在省政府首次开展的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表扬激励中,大连市、阜新市、鞍山海城市、锦州市义县、阜新市彰武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响好;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桓仁县、营口市老边区、铁岭市西丰县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和激励。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坚持政治站位、强化大局观念,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协调联动、团结一致,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加严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力度。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注重靶向施策,严管严控首站定点冷库,及时有效处置涉疫食品事件17起,封存涉疫食品473.22吨,全省首站定点冷库全部上线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和监控设备。坚持重心下移、紧盯重点部位、强化闭环管理,严抓严管非首站定点冷库,全面清查原库存进口冷链食品,实施第三方冷库信息备案和双重专人管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出台《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全省未发生因进口冷链食品引发的新冠疫情事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抽查工作。以消除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为重点,排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4.1万家次、货物2.2万批,封存、停止使用或停止销售货物220批。此外,监督零售药店落实退热药、农村零售药店落实"一退、二抗"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和报送制度,沈抚示范区开发了监管APP;全覆盖风险监测抽检在产医用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等6类产品;组织病毒检测试剂盒经营使用专项检查,有力服务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二)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截至6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20.19万户,同比增长7.36%;新登记市场主体32.38万户,同比增长15.02%。一是便捷市场主体准入退出。迭代升级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7个高频政务事项实现线上一次验证、一表填报、实时共享、并联办理,核准网上设立登记率95.40%。深化企业简易注销,将适用范围拓展至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企业类型,公告时间压缩到20天,简易注销企业2.47万户,占退出企业67%,退出效率成倍提高。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对公司制企业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上半年,改革举措惠及企业9.59万户,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7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自贸区新一轮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服务。7月12日,一体化行政许可审批平台上线运行,整合了系统资源、优化了办事流程、促进了信息共享、推动了业务协同,实现登记与审批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药品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书制度。统一规范全省药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赋予自贸区三个片区CCC免办权限。为"禾丰食品"变更企业名称开辟绿色通道,刘宁省长批示"营商环境改善优化提升与否,要让市场主体来评说",陈绿平副省长批示"很好!感谢省市场监管局的热情服务!"省药监局推进大连科兴疫苗分包装项目尽快落地达产,使其成为全国最先达产的异地扩产能项目。
(三)服务市场主体迸发新活力。以问题为导向,勇于创新,让政策立竿见影;以结果为导向,细化责任,让政策落到实处;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沟通,着力提升企业"获得感"。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制发20XX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取消中介服务事项7项。依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开发"中介机构服务信息主动公开"专栏,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二是开展"个转企"制度落实年活动。推动扶持政策落实落地。入库培育、引导转企个体工商户2.7万户,新增"个转企"8178户,完成年度目标的81.78%。提升扶持政策的知晓度,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累计公示扶持政策1192件,发布申请扶持导航774件;全省小微企业库入库小微企业96.5万户、个体工商户217.8万户。三是引入金融活水助企纾困解难。深化"百亿送贷行动",提高银企对接实效,投放贷款79.76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62万户,同比增长20.4%、68%。
(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得到新提升。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创新,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深入开展第三个食品安全建设年。巩固深化"五大行动""五大示范"活动成果。强化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和"食安辽宁码"场景应用。12.4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免费参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指导意见。创新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一店一码等6项制度机制。全省完成抽检监测任务1.83万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1.93%,国省抽查核查处置率和处置完成率均达100%。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和助推地产粮油质量提升行动。有效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省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全省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357件,罚没金额821.37万元,限制从业资格2人,移送司法机关16件。二是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专业能力提升计划;起草《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工作专班推动药品(疫苗)生产企业数据信息化建设。加强行业禁入、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应用和共享,压紧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审批和监管联动,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全流程全链条监督检查,重点监管220家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发省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发现并监督整改缺陷问题3531项。检查药品企业3.46万家次,约谈5137家,暂停生产3家;查办案件1220件,罚没287.29万元。完成"药械化"抽样3558批次。强化新冠疫苗监管,推进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取得新冠疫苗批签发资格;开展新冠疫苗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疫苗接种相关单位1746家。三是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在全国率先全域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全省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有593家气瓶充装单位及100余万只气瓶纳入追溯平台。发布特种设备相关地方标准6项。四是不断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全国首家制发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撤销9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印发《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市场主体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完成8种产品880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16家受检单位126批次产品不合格,对39家不合格企业完成后处理。
(五)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取得新进展。印发《关于推进质量强省战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总体方案(20XX-2022年)》,实施6大工程30个项目,部署"一省一业、一市一域、一县一品"重点任务,推进质量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市场主体追求高质量的内生动力,全力打造质量工作新高地。在质量品牌创建工程方面,我省24个组织和4名个人进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受理公示名单,较上一届分别增加60%、33%。118个组织申报参评省长质量奖评定,较上一届增加34.1%。365个组织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相比去年增加65.9%。确定冰葡萄酒等5类优品团标项目,筹备"辽宁优品"认证。2020年度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较上年提高1.48分,总局给予点名表扬。在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面,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生产企业"提质"、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认证专家企业行等一系列活动。创新计量比对工作模式,遴选确定5家主导实验室,对石油密度计等10个项目开展全省计量比对。帮扶16家试点小微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成化工等7个行业506家生产企业内部实验室比对。试点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积极培育认证市场,新增认证证书8012张。668家机构报名参加5个项目实验室能力验证。推动2个重点实验室和1个技创中心通过总局答辩和现场核查。试点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铁岭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铁橡云台"成效明显。在标准引领提升工程方面,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参与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辽宁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新增国家标准115项(主导12项)、地方标准130项。新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7个,征集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50个。推动石油化工、农药染料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针对化肥、塑料(膜)、橡胶3个重点行业开展企业标准对标达标行动,启动化肥、消毒液、大米3种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在食品质量安全工程方面,完成《小作坊卫生规范》《辽宁酸菜地方标准》起草。数字赋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推出"辽冷链"公众查询码。对粮油生产企业"把脉会诊",提升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在质量人才培育工程方面,推动辽宁质量发展研究院建设。探索推行首席质量官、首席标准官制度。完成《辽宁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辽宁省实施企业首席标准官制度管理办法》起草制订工作。在质量宣传工程方面,研究推进《品牌辽宁》《食安辽宁》栏目建设。
(六)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坚持监管执法和制度建设并重,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为企业优胜劣汰和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文件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清源"专项行动,推动整改政策文件12件、条款19个。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调查民生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件,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线索2件;排查防疫物资经营企业实施商业贿赂主体51家。积极做好《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立法论证和条文起草工作。二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20XX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部署"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行动,开展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检查173家供电企业,退还多收电费1841.28万元,惠及终端商户9638家。集中整治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校外培训广告等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借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定向监测相关商品3.2万个次。全省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22万件,案值金额1842.45万元,罚没金额2791.85万元。三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各市所有事业单位数据进系统,逐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建立从政务服务平台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信息归集机制,实现监管信息自动入库管理、统一归集公示。推进自主年报便利化,实现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企业自动关联年报事项。实现驻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4小时年报、全球在线报和不见面审核。四是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建设在线争议解决(ODR)机制,开展消费品合格率测算,畅通投诉举报和舆情反馈渠道。累计监测舆情信息2.45万条次,及时发出预警40件,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经人大审议通过。中国(辽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管理办法,新增省装备制造业工程中心等6家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亮剑护航"专项行动,上半年调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1件,查办商标、假冒专利等案件93件。筹备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开展高价值专利和省级优势企业培育。实施高校院所"沉睡专利"唤醒计划,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开展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省金奖获奖数量全国第四,为历届最好成绩,刘宁省长批示"难得取得历届好成绩,祝贺"。
(八)党的建设和机关建设有新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开展读书班、参观见学、主题党日、青年学党史大讲堂等活动,学思践悟结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面推进"三支持""三保障"等"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活动。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制定《省局20XX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推进8项乡村振兴扶持项目有序开展。二是法治和基层建设不断加强。完成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立法建议30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5件。科学防范市场监管法律风险,为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和风险评估27次。指导试点单位编制业务流程,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三是狠抓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服务+提升"的理念,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机关政治生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发出稿件57篇,各级媒体报道780篇次。获得国家支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7038万元。以普法志愿服务关爱行、"春暖辽宁"主题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带动机关转变作风。
在肯定上半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疫情防控措施还要加严。要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打持久战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情绪,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管控措施要进一步加严加密。个别零售药店落实退热药销售信息实名登记制度还不到位。
二是"放""管"衔接还不到位。在"放管服"改革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一"放"了之,"重下放、轻监管",忽视对下级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现象,一定程度上导致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改革需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也存在部门间、地区间的协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放""管"之间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三是安全监管的风险隐患仍然突出。监管对象点多、面广、数量众多;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隐患风险重视、处置的程度不够;基层一线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四是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还有待强化。
"管行业管信用""管业务管信用"还没有成为普遍共识,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亟待突破,分级分类监管还需要加速推进。部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还不够充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制度还没有真正形成;信用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不足,信用约束效果还不明显。五是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我省的监管系统和先进地区相比、信息化水平与现实监管工作需要相比,还都有一定差距。信息"孤岛"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各类监管平台建设还不能满足新形势对市场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新需求,距离实现智慧监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二、坚定信心,提速争先,奋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十分繁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涉及反垄断、行业市场乱象整治等方面;国务院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省委省政府强调围绕"三篇大文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狠抓制度性创新和工作落实;总局把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作为全国系统的年度重点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下市场生态及市场监管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市场监管规律,明确发展方向和职能定位,找准差距、对标补短,在有力有效落实重点任务实现新突破上;在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智慧监管,集中力量办大事上;在坚持敢为人先、担当负责,统筹解决市场监管突出问题上,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强化斗争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做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实绩。
下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以省政府"三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供给体系,统筹重点监管和综合监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制度性创新引领市场监管工作,着力解决一批共性和群众期盼关注的问题,着力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奋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坚决守住冷链食品防疫防控安全底线。把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国清书记、刘宁省长对首站定点冷库十分关注,这是疫情防控"人、物、环境"同防的关键一环,对于疫情防控大局举足轻重。全系统务必坚持以最严的措施,实施"铁桶式"防控,全程"闭环式"管理,严格按照"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的要求,严格管控首站定点冷库、第三方冷库和自建冷库,升级完善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进口食品在我省传播蔓延,这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于首站定点冷库,要严格实行专班管理、设置专区、开辟专库、落实专车、配备专人、指定专柜的"六专"管理,务必做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货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确保货物核酸检测和消毒全部在封闭环境下完成。对各冷库实行"人盯库"派驻管理,落实"人、物、环境"同检、"批批检测、件件消毒"以及人员闭环管理措施。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接种新冠疫苗,3天1次核酸检测,严禁与外界接触,离岗必须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双采双检"。
对于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建冷库,实行市场监管部门和冷库主办方双重管理,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专区存放,做到内外分开。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证一码"进货查验制度。在生产加工前,要按批次对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进行核酸检测。自建冷库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报当地指挥部进行处置,发现阳性冷链食品要配合疾控部门做好后续处置。
(二)以更大力度把"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仅对当下稳住就业和经济基本盘形成有力支撑,也能为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放权"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7号文件部署,切实担负起"证照分离"改革牵头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全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要加大自贸区改革试点力度,在自贸区推行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要及时掌握各地改革推进情况,帮助指导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到年底达成预期目标。年底前,全省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一网通办"率要达到90%以上。贯彻落实国家即将颁布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维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商事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跨省通办",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简易注销程序,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企业占比超过50%。
在"监管"方面,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严格把关;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主体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放宽准入后的市场主体状况加强风险评估;对以承诺方式进入的市场主体进行守诺核查,及时跟进后续监管举措。开展基层下放职权承接能力评估,确保委托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不出问题。要着力推进信用和智慧监管方式创新。加强新产业、新业态监管方法的研究,探索行政执法工作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要强化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具体措施,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以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行为监管为重点,开展年度第二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监管信息归集部门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要以市场监管数字化驱动市场监管智慧化为主线,现阶段,选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两个最为迫切的应用场景开展试点建设。要将数字监管打造成为"十四五"期间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标志性成果,从整体上推动市场监管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在"服务"方面,要支持个体工商户提质增效,推动建立支持个体工商户的省级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服务体系。高质量完成"个转企"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提高"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
(三)提升安全监管治理水平。维护安全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以数字赋能、信用约束贯穿市场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事件。
一要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第三个食品安全建设年,促进校园、农村地区,餐饮、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覆盖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试点。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报告制度,分类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和自查目录。要把定期开展食品企业自查报告制度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在全省普及推广。对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白酒、膨化食品、调味品和其它方便食品等有关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辽宁酸菜地方标准和小作坊卫生规范两个标准制订。谋划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以"食安辽宁二维码"和食品安全信用监管系统为纽带,深入推动食品安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年底前初步构建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实现"一网通管""一码通联"。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要达到80%以上。继续办好《食安辽宁》栏目,强化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年底前,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食品抽检,加强问题食品追根溯源,坚决端掉制假售假的黑窝点,清除市场上的不合格食品,在抽检监测中加强关键风险点控制。要坚决防止食品领域的安全隐患转化为现实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