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局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局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转变作风、推进工作落实、改善发展环境,解决全局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工作效能,以过硬的业绩完成今年的"民政答卷"。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作风建设集中整顿活动。为确保此次整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省、市、区委会议精神,以锤炼党性为主线,以优化作风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和个别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花拳绣腿"等问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抓落实,切实提高落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综合保障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集中整顿活动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正风肃纪为手段,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和重点工作推进,着力解决当前在工作纪律、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高,执行能力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明显优化,进一步营造担当干事氛围,为全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重点整顿以下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不想担、不想为"问题
1.是否对工作和任务视而不见,心中无责、眼中无事,慵懒疲沓、不想干活,甘当"不求名利、无欲无求"的"佛系"干部。
2.是否遇事躲躲闪闪,态度消极,不主动想事、积极谋事、努力成事,拈轻怕重、怕苦怕累,吃一点亏就满腹牢骚抱怨。
3.是否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假以托辞,刻意躲避,关键时刻掉链子。
4.是否"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矛盾化解消极懈怠,甚至束之高阁、不管不问,错失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
5.是否小成即满、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甘于落后,目标定位留有余地,工作标准降格以求。
6.是否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办私事、串岗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组织观念弱化,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无故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
(二)工作动力不足,"不愿担、不愿为"问题
7.是否把矛盾推给上级、把工作推给下级、把责任推给基层,乐于当"中转站"、"二传手",满足于开会发文了事、说过就算干过。
8.是否对上级的要求、交办的工作、议定的事项不负责,推诿扯皮、推卸责任。
9.是否遇到问题绕道走,甚至刻意回避、掩饰矛盾,致使矛盾激化,积重难返,埋下隐患。
10.是否为民办事绕圈圈,故弄玄虚、肆意弄权,简单问题复杂化,让群众多跑腿、给企业增负担。
11.是否落实任务绕弯子,面对急事难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拖,过分强调客观条件、外在因素,对安排的工作挑三拣四。
12.是否工作中瞻前顾后、顾虑重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含糊犹豫、踌躇不前,缺乏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劲头。
(三)干事魄力不够,"不敢担、不敢为"问题
13.是否以不懂、不会、以前没干过等各种借口不履职尽责,领导不交不干、不催不办。
14.是否不担当、不扛事,怕决策失误、怕有风险、怕干多错多,贻误发展、错失先机。
15.是否做事畏手畏脚,怕出差错被追责问责,工作报喜不报忧。
16.是否不辨是非,不坚持原则,对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习惯当"老好人",怕得罪人。
(四)能力素质不高,"不会担、不会为"问题
17.是否工作缺乏针对性、计划性,目标落实疏于节点管控,临时"搞突击",甚至弄虚作假。
18.是否左顾右盼,凡事等上级提要求、看别人怎么干,工作被动应付、亦步亦趋,缺乏主动性、开创性。
19.是否做事拖拉,工作节奏缓慢、效率低下。
20.是否对工作缺乏深入系统、全面的思考和调查研究,工作疲于应付、难以统筹兼顾,不能与时俱进,缺乏前瞻性,长期停滞不前。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专项督查。全局配合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省、市、区委建立的"十不选"负面清单、"三项机制"等工作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九条禁令"。重点整顿: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涉黑涉恶、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换届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在换届选举中不按法规政策办事,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或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查处,甚至有纵容包庇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汇报,严肃追究其个人及有关领导责任,直至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对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等民政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整顿:政治站位不高、履职意识不强、工作举措不力、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现象。给全局重点工作推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聚焦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保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老龄优待、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及殡葬平迁坟项目、惠民殡葬费用支出、民政重大工程建设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虚列支出、截留私分、套取挤占、优亲厚友、私存私放、挥霍浪费、长期滞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瞒报漏报、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科室及个人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四)开展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重点整顿:科室管理松弛,缺乏有效的管理途径,制度执行不严,纪律意识淡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参加会议缺会、替会、会议迟到、中途缺席、会议期间不专心会议事项、上面开大会下面开"小会"、玩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群众办事找不到人;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办私事、串岗闲聊、谈论私事、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问题。对违反日常工作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五、实施步骤
此次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从202×年8月××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指导、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全面总结三个环节进行,把查纠问题、明查暗访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8月×日-9月30日)。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民政局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进行思想发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的精神,重点学习领会李勇书记提出的"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干与不干"的实践论、"抓得紧与抓不紧"的方法论。结合思想再解放大讨论活动和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足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对照整顿重点内容的"20个是否",通过开展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全面查找全局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列出查摆问题清单、原因剖析清单、整改措施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完成任务清单,上报区作风办,为全面扎实整改打好基础。
(二)督促指导、集中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同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五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局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通过抽查、检查、暗访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高频率、大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明查暗访。对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坚持利剑高悬,查处通报若干典型案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科室责任。
(三)建章立制、全面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要坚持纠建并举,把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同时注重从制度上体现作风整顿的成效,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例会学习、请销假、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节假日值班、工作量化考核、考核督查等相关制度体系,建立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顿成果转化成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促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发挥长效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要把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全局人员都要按照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直面问题、正视不足、注重实效,着力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责任。领导小组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担当作为,从严从实,确保见人见事,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与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接,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全局整顿工作的落实。
(三)全面统筹兼顾,注重整体推进。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考核和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作风效能建设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用严明纪律带动良好作风,用良好作风促进工作效能的提高,实现作风建设和工作同步推进,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