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第2/2页)
(二)聚焦"四风"开展监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把握作风建设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以及防隐形变异特点,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和"公"字头,加强明察暗访,持续纠治"四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真正化风成俗。
(三)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开展监督。把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紧盯工程项目管理、采购招标、资产管理、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密切关注"小官巨贪""能人腐败",查处关联交易、挪用公款、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经济案件;查处日常工作中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重点查办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党员干部、管理人员吃里扒外、参与支持集体恶意讨薪上访行为以及吃拿卡要的行为,对群众反映突出、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坚决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微腐败"。
(四)聚焦审计重点开展监督。积极构建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内控为主线、治理为目标、增值为目的的审计模式,将重点项目、"三公"经费、大宗物资采购、重要岗位人员(含子公司负责人)等纳入内部审计范围,并定期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推动建立"一岗双责"、纪检、监事审计、法务、财务"五位一体"融合监督模式,着力把上级财务检查、内部审计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用足"第一种形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