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三个责任清单
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项目任务
具体分解内容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年初召开局党委会,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制定完善清单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完善局党委领导班子、局党委书记、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对全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每年1月底前,由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局党委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向下传导机制
与经信系统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
加强对主体责任传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根据需要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三)选好用好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镇(区、街道)、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抓好作风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
年内对严守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进行1次专题研究部署,组织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情况组织1次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年底开展自查。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动态分析,围绕反对"四风",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全年组织专题学习和活动不少于1次。
(五)领导和支持办案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职
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坚持抓早抓小
全年组织研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少于2次,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六)推进源头治理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挖掘廉洁文化历史和人文资源,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支部培训教学的必学内容,唤醒党章意识。在学习日、经信大讲坛中增加党性党风党纪课程比重。适时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按照权力清单标准化的要求,调整完善局各科室权力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分析排查廉政风险形势,加强廉政预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七)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加强民主集中制
严格执行、不断完善局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问责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监督各个方面。
推进权力公开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全面落实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八)加强党内监督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
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述法述学、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制度。
加强对重点监督对象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述法述学、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保障巡视
保障巡视巡察工作
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自觉接受监督。
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项目任务
具体分解内容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经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开展专题调研全年不少于1次。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派驻组依纪依法办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在局党委会上述责,接受评议监督。
年内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安排,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
(二)加强检查督促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
主持局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不少于1次。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加强责任传导
与经信系统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
加强对主体责任传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与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经信系统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均不少于1次。
加强检查考核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推进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坚持抓早抓小
全年组织研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少于2次。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经信系统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对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定期接待来信来访
坚决维护群众权益
认真执行干部驻点调研、接访下访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当好廉政表率
守纪律讲规矩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带头改进作风
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群众路线,践行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
坚持民主集中制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主持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项目任务
具体分解内容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履行"一岗双责"
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听取、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步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1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年初向局党委报告上年度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参加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工作,接受评议监督。
全年向局党委书记汇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
年底对全年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
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
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之中,优化业务管理流程,推行阳光透明运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二)加强检查督促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
组织分管科室反腐倡廉专题学习1次。
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
坚持抓早抓小
全年组织研判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定期接待来信来访
坚决维护群众权益
认真执行干部驻点调研、接访下访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当好廉政表率
守纪律讲规矩
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管好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带头改进作风
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群众路线,践行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
坚持民主集中制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规则,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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