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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与流程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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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街道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主体

职权内容

风险点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组织人事部

发展党员

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可能存的风险:1.徇私为入党申请人说情;

2.徇私放宽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条件;

3.隐瞒发展党员"近亲繁殖。

1.严格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要求;

2.在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前,实行有关近亲属申报备案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确定为入发展对象。可能存在的风险:

1.徇私为入党积极分子说情;

2.徇私放宽确定发展对象的有关条件。

1.严格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发展党员的有关要求;

2.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备案审批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接收。可能存在的风险:

1.隐瞒谎报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2.发现问题不调查核实;

3.隐瞒谎报公示情况;

4.实到会党员人数未达到规定应到会人数。

1.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如实向会议报告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无记名票决;

3.查看会议记录本,要求参会党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名;

4.准备发展对象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上级党组织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5.材料的出具单位必须签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可能存在的风险:

1.隐瞒谎报公示情况;

2.发现问题不处理;

3.实到会党员人数未达到规定应到会人数。

1.严格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如实向会议报告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进行无记名票决;

3.查看会议记录本,要求参会党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名。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

组织人事部

科级干部职务任免

动议及工作方案制定。可能存在的风险:1.对街道干部基本信息、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掌握不准确、不全面;

2.在方案未获审批前泄露应当保密的有关事项。

1.街道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党工委会议审议;

2.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民主推荐。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推荐、测评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在推荐和测评环节全程公开透明。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确定考察对象。可能存在的风险:

1.不如实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2.对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把关不严。

1.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牢把握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2.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考察程序。可能存在的风险:

1.考察不深入细致,无法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2.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廉政和计生等信息审查不严或材料不全,造成不良影响。

1.成立考察组,落实民主考察干部制度;

2.按规定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讨论决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1.为选拔候选人说情;

2.徇私不如实汇报考察情况。

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保存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报批程序及公示。可能存在的风险:1.需向上级审批的拟提拔的干部和备案的干部没有及时审批和备案。

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3

组织人事部

非在编人员的招聘工作

制定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方案未获审批前泄露应当保密的有关事项。

街道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可能存在的风险:资格审查时徇私放宽条件。

严格执行街道人事会议通过的招聘条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笔试、面试。可能存在的风险:

1.提前泄露试题;

2.打分不公正;

3.计分弄虚作假。

1.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2.现场计分、分数公开;

3.组织人事部人员监督。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确定入围名单。可能存在的风险:

1.徇私为招聘应试者说情;

2.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前泄露应当保密的讨论事项;

3.徇私不如实汇报笔试面试情况。

1.严格执行街道人事会议通过的招聘条件;

2.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计生审查和综治审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瞒谎报计生和综合情况。

由社会事务办和综治办负责出具证明材料。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4

组织人事部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聘工作

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方案。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方案未获审批前泄露应当保密的有关事项;

2.接受报名时私自放宽条件。

1.经组织人事部长审批;

2.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报名条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笔试。可能存在的风险:

1.提前泄露试题;

2.打分存在偏差或弄虚作假。

1.分数公开;

2.纪检监察审计办进行监督。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面试。可能存在的风险:

1.徇私为进入面试者说情;

2.打分有偏差或者弄虚作假。

1.街道领导班子带组面试;

2.纪检监察审计办工作人员为面试官成员;

3.全程录像。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确定入围名单。可能存在的风险:

1.徇私为招聘应试者说情;

2.徇私不如实汇报笔试面试情况。

1.严格执行方案的招聘条件;

2.落实保密工作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政审。可能存在的风险:隐瞒谎报计生和综治、纪检等情况。

由纪检监察审计办、综治维稳办、社会事务办出具相关证明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5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财政预算工作

1.未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预算;

2.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3.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不完整;

4.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批复到街道各部门、单位;

5.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

1.加强审查力度;

2.逐级进行审核、审批;

3.按规定内容进行公示;

4.严格按《宝安区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做好资料登记、存档。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6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政府采购工作

1.申报采购项目不实;

2.多报、虚报采购数目;

3.徇私提高价格;

4.违规审核审批;

5.侵占、侵吞设备;

6.收受回扣、礼品或有价证券;

7.接受宴请、旅游或其他消费活动;

8.采购数目不符;

9.质量以次充好。

1.加强审查;

2.掌握实际需求情况;

3.做好登记,落实设备具体使用人;

4.落实逐级审批机制;

5.掌握市场价格;

6.加大选购透明度;

7.实行"双岗责任制";

8.加强公开监督。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7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股份合作公司账务审核

1.未严格按照《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若干意见》《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会计科目使用手册》的相关要求审核各公司账务;

2.发现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

3.未及时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整改。

1.制定《新桥街道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

2.规范集资办账务审核及问题报告程序;

3.规范股份合作公司问题通报及整改机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8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股份合作公司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未严格按照《宝安区扶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1.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2.咨询其他职能部门意见;

3.对照文件目录资料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4.加强培训,对文件进行宣讲。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9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集体经济综合监管平台备案审核

1.未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对各公司提交的资料严格审核;

2.发现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

3.未及时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整改。

1.对各股份合作公司进行业务培训,讲解区下发的相关文件,规范平台备案流程,严格审核上传的资料;

2.规范集资办平台备案审核及问题报告程序;

3.规范股份合作公司问题通报及整改机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0

集体资产

监督管理办

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

1.未严格按照《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对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项目进行审核;

2.发现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

3.未及时督促股份合作公司整改。

1.要求股份合作公司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承诺;

2.对照文件要求审核资料;

3.咨询城建办、法律顾问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意见;

4.邀请相关专家加强对文件宣讲。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1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1.接收报销凭证,初审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可能存在的风险:会计业务不强,审核不严谨或实施审核时未能发现凭证存在的问题;

2.复核原始凭证。可能存在的风险:复核会计业务不强,审核不严谨或实施复核时未能发现凭证存在的问题。

1.严格按《新桥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审核、审批,加强审查力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各部门报账员通过系统进行资金录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系统问题,仅需录入岗与审核岗两人即可在系统内进行无限次200万元以内的金额支付;

2.出纳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审核并进行支付。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系统问题,仅需录入岗与审核岗两人即可在系统内进行无限次200万元以内的金额支付。

1.严格按《新桥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强化密钥管理,严禁混岗、串岗操作;

3.严格按《新桥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加强审核力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2

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统一记账工作

1.会计业务不强,审核不严谨或实施审核时未能发现凭证存在的问题;

2.复核会计业务不强,审核不严谨或实施复核时未能发现凭证存在的问题;

3.未严格按照票据法、现金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开票;

4.将原始凭证登记入账时未按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1.严格按《新桥街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逐级进行审核、审批,加强审核力度;

3.严格按区日清月结的财务管理要求逐条逐笔核对核查每笔支付款项是否均与审批单据一致;

4.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3

各办、各中心、各社区

文件保密

是否存在密件外泄风险

1.做好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保密意识;

2.涉密公文需通过机要通信车、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以光盘、纸质版进行传递;

3.安排专人负责密件清点收发,做好保密登记和管理;

4.由保密员亲自负责文件送签,并注明签收时间;

5.处理涉密文件的设备不得联网,涉密文件不得外传。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4

纪检监察

审计办

信访案件办理

不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甚至与来访群众发生冲突。

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对反映的问题或诉求无论是有理或无理,都要认真听取。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未如实、全面、及时汇报登记受理情况;

2.保密工作不到位,泄露举报人信息。

1.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登记受理情况;

2.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教育。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碍于人情或者外部压力,不按规定对问题进行核实查办,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2.应当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件不转办、交办、督办;

3.办案人员未按照回避原则提出回避。

1.严格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的解决信访所反映的问题;

2.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定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3.落实好信访案件分流处理机制,定期检查分流情况;

4.强化纪律教育,落实回避原则。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未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2.不按照规定保存已办结的交办案件。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办结资料不得随意涂改。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5

纪检监察

审计办

审计业务

1.未及时送交审计通知书;

2.未严格执行审计纪律;

3.审计资料不全面,搜证有疏漏;

4.未核查被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1.按时送达审计通知书;

2.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计;

4.反复核查,要求被审单位对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做处理;

2.未系统整理资料,审计报告撰写不全面;

3.对被审单位回复的征求意见不处理或回复;

4.未及时将审计报告报送街道有关领导审阅;

5.对审计整改情况未及时跟进了解。

1.严格依法依规将审计发现问题写入审计报告;

2.认真搜查取证,系统整理审计资料,如实编制审计报告;

3.认真收集被审单位意见,视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认是否对审计报告进行更改;审计报告确认完成后立即送交街道有关领导。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未下发整改意见书;

2.对后续审计整改未及时跟踪。

1.依规下发审计整改意见书;

2.及时回访跟进被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根据街道绩效考核情况予以扣分。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未及时归档导致审计档案遗失

及时整理档案,归类到档案室。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6

政务办

行政服务大厅业务现场咨询、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发证、自助服务引导、协调群众纠纷等政务服务工作。

1.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业务高峰限号时,与外部人员串通买卖排队号、插队行为;

1.加强工作人员和保安的廉洁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及时公开限号提醒、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延时服务工作并根据各业务的高峰期,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减少群众集中时间点同时办证和限号的可能性;

3.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受理阶段,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受理,过程中推诿、搪塞群众、服务不到位。检查资料时无确认齐全或错误,不能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1.加强业务学习、考学次数,提升岗位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2.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遵守大厅的《行为规范》《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制度;

4.每年展开服务礼仪、心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综合素质;

5.定期召开针对服务水平、态度的提升、检讨会议,进而提高服务质量。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3.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存在办事人、中介与工作人员利益交换,串通办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1.加强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学习,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遵守大厅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制度;

4.严格按照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上业务受理的资料、条件清单收取群众材料,规范工作程序,并在网厅平台上公开材料受理清单,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6

政务办

行政服务大厅业务现场咨询、综合窗口业务受理、发证、自助服务引导、协调群众纠纷等政务服务工作。

4.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群众办事资料不及时整理、归档、上交;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泄露群众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1.加强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学习,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大厅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制度;

2.做好大厅资料管理的日常检查,严格按照《资料交接规范》制度执行;

3.了解关于"商业、个人信息泄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4.加强监督管理和互相监督,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上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5.未按照审批决定的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发证;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及时发证、发错证或者扣证不发;

1.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和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2.严格按照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上发证业务的要求和程序;

3.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4.严格遵守大厅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资料交接规范》制度。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6.大厅发生业务纠纷情况,服务接待组不能做到公平公正、积极协助群众解决问题,不及时上报情况。

1.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定期召开服务组针对服务水平、协调方式的提升会议,进而提高服务质量。督查组加强监察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发现服务组违规现象,可及时反映;

2.加强服务组的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学习,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

3.严格遵守大厅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7

政务办

办公室公章,大厅综合窗口核对章、收件章、受理章的使用和管理。

1.不按要求、规定、制度用章;

2.未经申请,擅自借他人用章;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章;

4.保管不当,被盗章或丢失。

1.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党风廉政学习,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大厅《印章管理制度》执行;

2.及时上报使用申请,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定期检查印章使用、管理情况;

3.加强印章管理,随用随锁。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8

新桥街道

综合执法队

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案件

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案件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查案件;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19

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泥头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对泥头车立案存在的避重就轻的情况;

2.部分泥头车违法行为未能成功立案;

3.通过"关系户"的方式达到放车的目的。

1.做好执法现场的证据保留工作,采取拍照、视频等多种方式固定好证据,严格按照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执法,规范执法细节,避免避重就轻;

2.加强透明化执法工作,成立由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专项工作小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建立完善的纪律检查制度及反馈机制;

3.中队领导、公务员无私自放车的权力,一切车辆放行需待案件结案方有权出库。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0

市容综合执法

利用执法自由裁量权处罚标准,私自变通处罚标准,收受执法对象财物、红包等。

1.加强思想教育和法纪培训,定期检查执法各程序的规范情况,完善重大案件;

2.有效落实执法勤务模式,执法全过程记录。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1

执法队(新桥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

巡查发现违法行为

1.未核实行为是否违法;

2.未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上报中队领导;

3.重大违法行为未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区查违部门。

1.以工作理念教育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

2.以工作制度引导人:按照操作指引,在日常巡查和监控工作中,严格地走相应程序;

3.以工作模范引领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党员干部先锋模范精神,发挥案审会、廉政指导等机制的作用;

4.以工作体系监督人: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2

现场采取措施

1.未及时现场制止;

2.未及时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1.以工作理念教育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

2.以工作制度引导人:按照操作指引,在日常巡查和监控工作中,严格地走相应程序;

3.以工作模范引领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培养党员干部先锋模范精神,发挥案审会、廉政指导等机制的作用;

4.以工作体系监督人: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3

行政强制措施

1.中队领导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2.队主管领导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3.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未按规范程序进行;

4.采取的强制措施未开具相关执法文书交给违法当事人。

1.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

3.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案审会、廉政指导等机制的作用;

4.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4

执法队(新桥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

移交

1.未将查封扣押的物品移交至队仓库进行封存;

2.期满后未按照罚没财物程序移交区财政局处理。

1.制定物品扣押管理办法,组织学习,强制要求掌握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移交;

2.按区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严格参照执行。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5

物品处理

未按程序上缴。

制定扣押物资管理办法,并严格参照执行。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6

土地整备

事务中心

接收委托

接受区土地整备部门委托,开展土地整备、房屋征收或收购等事务性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立项文件不齐全;

2.委托内容及范围不清楚。

接收委托时要求委托单位一并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记录。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7

前期工作

选定测绘、评估、法律事务、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协作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未按规定程序选定测绘、评估服务机构;

2.未准确核实每栋房屋、每宗土地的权利人及其身份、用途等。

1.严格参照《宝安区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规则》执行;

2.走访社区、工作站确认权利人;发函规土委确定房屋、土地性质,并核实产权资料情况等。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8

方案申报

拟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土地性质不清楚、房屋用途不明确、补偿原则及依据不充分。

1.根据地籍核查资料确定土地性质;2.根据产权资料或现状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用途;

3.根据深圳市292号文确定补偿原则及依据。

分管领导人

科室负责人

29

土地整备

事务中心

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可能存在的风险:

1.补偿金额与评估报告记载金额不一致;

2.补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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