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的通知(第2/2页)
区直各部门及时总结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10月25日前报区财政局会计科。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财会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作为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会计职能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取得应有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市级统一部署,市本级、县(市、区)分级组织实施。市级财政部门负责部署全市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指导所辖区开展活动,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活动组织;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部署各县(市、区)财会基础工作规范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活动,负责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负责本部门财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三)抓好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财会基础管理工作问题、短板和薄弱点,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各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单位监督力度,积极指导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对活动走过场、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且拒不整改的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对存在一般性问题或薄弱环节,未按规定整改完善的,可向单位出具管理建议书,必要时对单位进行约谈。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排查财会基础工作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财会管理制度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明晰单位内部相关机构职能职责,夯实财会管理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会计职能转型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区财政局将把财会基础管理工作纳入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重点持续抓实抓细,通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夺实财会基础管理工作,实现以查促改、以改促建,全面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