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第3/4页)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
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打造立足X、面向全国的区域性文化资源配置中心,形成功能互补的文化市场体系。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招商平台,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推进金融资本、科技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融合发展。
健全文化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加大群众和市场评价权重。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新。深化部省市合作机制,积极承办国家级重大文化交流项目。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扩大X文化影响力。
3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服务标准,促进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方式,积极探索连锁、联盟、联线运行模式。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公益性演出财政补贴力度和市县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改造传统惠民工程。建立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实用性、便利性。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文化单位事企分开。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在社区、村设立文化辅导员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八、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3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义务教育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公示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和评价体系,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试行不同类型教育之间学分转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建立科学的教师录用和退出机制,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全面实施中职毕业生升高职的"技能高考",扩大高职自主招生规模。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各项制度,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实行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基本形成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3.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教育培养培训和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形成机会公平、过程公开、规则平等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完善公益性岗位制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整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援助服务。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稳定就业。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34.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困难地区、县乡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探索建立向急需、紧缺、领军人才重点倾斜的分配机制、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和合理共享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着力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35.健全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规范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积极对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建立社会保险全员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构建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联动核对机制。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妥善解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健全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其他保障形式稳步推进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存量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市场规范发展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
3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社区(乡村)医生和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模式。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体系。加强健康管理,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及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进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全覆盖。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政策和关爱关怀措施。
3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党政机关真正脱钩。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建立健全各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依法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责任和实施办法。建立社会稳定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制定社会舆情应对机制。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扩大城乡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消费维权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行"阳光信访"。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反映的社情民意制度。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终结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体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38.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推进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形成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闭环式监管链条。加强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可溯源体系和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减灾救灾工作部分内容服务外包模式。深化平安X建设,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39.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军地产业融合、协同创新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健全党委把方向、军队提需求、国动委协调、政府抓落实的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适应兵员征集调整改革、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政策制度。
九、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绿色发展
以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40.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边界。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健全能源、土地、矿产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划定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对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坚持优良生态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加强保护管理。健全全市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41.加快资源环境及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健全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资源环境各类要素的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的交易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专项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和培育碳排放权、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制定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排污权抵押融资、减排项目贷款融资业务试点工作。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42.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跨区域、流域的大气、水等污染防治联动与协调机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者严惩重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国有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3.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
实施绿色消费政策,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机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支持循环、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深化生态化技术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将资源生态效益纳入技术创新目标体系。
4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