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彬村山选区工作方案(第2/2页)
(7)张榜公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果上报市选举委员会后,经市选举委员会审核符合法律规定,以市选举委员会名义,于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用公告形式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4.代表资格审查和公布。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二是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三是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查后,要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由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并公布代表名单。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者当选无效的意见。
(六)第六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2022年1月12日前)。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审议计划、财政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并组织宣誓。
四、严格把好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素质
(一)做好提名推荐工作。区党工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统筹做好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工作,精心组织选民联名提名推荐。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民联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人民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依法同等对待,同样考察审查。
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市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符合法定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履职意愿和能力,具有良好社会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注重人选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的工作实绩。严格落实"九个一律"不得提名推荐要求,对于那些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不得将人大代表职务作为荣誉进行分配,不准将推荐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不得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等代替人选标准。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区党工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协商基础上,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市、镇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党委统战部门会商有关方面,做好党外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初步建议人选经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不得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
(二)加强考察审查工作。市委组织部门承担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健全联合考察审查机制,市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审计、信访、两新党建工作机构、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严格把关,形成合力。根据人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对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要求其依法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个人事项,认真核实代表侯选人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对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审查。发现不符合人选标准的,应当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发现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向选民通报。建立提名推荐和考察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堵塞漏洞。
(三)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新增市人大代表名额应当向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适度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代表结构具体比例,规范代表候选人职业分类,认真核实、严格认定代表候选人身份,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人选,应当按其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身份;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不得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
五、加强对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
(一)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人大换届选举是一项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有序推进。区党工委切实肩负起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规定,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党工委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二)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区党工委和区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切实严肃换届纪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规矩意识。坚决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预防、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防黑恶势力、家属势力、宗教势力干预和操纵选举。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市人大换届选举。对参加选举的个人,直接或间接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按照分类处理、多措并举的原则,主动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应对。
(三)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发挥其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用好新媒体,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的作用,用人民群众身边事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调动选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换届选举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统一对外发布有关市人大换届选举的权威消息。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健全舆情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同步推进,切实防止不当炒作,为选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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