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庆祝第39个教师节评先表彰实施方案
XX乡庆祝第39个教师节评先表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锚定全市教育"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教育活力,树立典范、表扬先进,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拟在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表扬先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躬耕教坛、强国有我。
二、活动内容
教师节期间在全乡开展表扬先进活动,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组织学习宣传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展现新时期崇高的师德风范和时代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评选表扬捐资助学先进单位8个,优秀教育工作单位1个,捐资助学先进个人5名,热心助学好家长1名,优秀校园长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优秀班主任6名,模范教师7名、育人标兵2名,教学能手10名,优秀学生132名。
(二)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范围及条件。
1.评选推荐范围。全乡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立德树人"和"四有好老师"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模范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其他条件
(1)优秀校(园)长。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任职校(园)管理有特色,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担任校(园)长1年及以上现仍在岗。
(2)优秀班主任。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所管理班级有特色且班风较好、班级整体学习成绩优异,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担任班主任2年及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的在职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在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从事教育体育管理或教育科研等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工。
(4)模范教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业绩突出,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关爱学生、学习研究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
(5)育人标兵。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人才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
(6)教学能手。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方法技能较高,具备较强的教学理念和个人素养,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1.优秀教育工作单位: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②在控辍保学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成绩突出;③班子团结、作风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办学效益好。
2.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及个人:由中心学校根据捐资助学情况推荐上报乡党委政府领导小组研究。
(三)评选、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坚持民主、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向边远山区学校倾斜的原则。
2.各校园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坚持标准,民主推荐,公正评选,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学校在评选推荐中要充分考虑教学一线的教师。在上报推荐对象前,要以基层学校为单位,将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3.2022年以来获得乡级或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能参加评选。
三、申报材料和时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