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房清车清人活动实施方案
清房清车清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xx局决定组织全市xx队伍开展清房清车清人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活动的领导,xx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督察整改、核查验收等工作。
二、清理工作任务
清理工作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重点清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住房方面。①有无隐瞒不报、少报漏报的情况;②有无违规外借单位住房、没有纳入清房范围的情况;③有无出具假证明搞虚假腾退或变相调整其他住房的情况;④有无擅自调整认定意见的情况;⑤有无签订住房腾退承诺书逾期未退的情况;⑥有无拒不腾退承诺书逾期未退的情况;⑦有无腾退后又重新入住的情况;⑧有无出租公寓住房的情况;⑨有无新产生的违规住房等问题。
(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①超面积使用、占用办公用房的是否已按规定清理整改,有无弄虚作假、搞变通的情况;②有无隐情不报、少报漏报的情况;③与领导办公室相连且供本人使用的休息室、卫生间、会客室等面积是否漏计;④离退休干部和地方人员占用的军队办公用房是否已清退;⑤有无反弹回潮、纠而复生的现象,有无出现新的超占、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
(三)用车方面。①清理出的车辆是否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并统一登记造册;②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仍超标准占用车辆或变相固定用车;③越野车是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派遣,有无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④超标车辆的认定是否严格按照先自购车辆后装备车辆的原则认定;⑤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有违规购置、变相接收地方馈赠车辆等问题。
(四)违规占用警力方面。①是否违规占用基层警力,总队、xx局机关是否随意从基层借用干部,违规借用的是否一律清退;所属单位机关违规用兵是否清退,外借兵员是否归建;②是否违规配备秘书,对已经配备的秘书,或名义上未配备但实际履行专职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否一律予以清退;③是否严格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公勤人员,凡超编制范围配备的,是否一律予以清退。
三、清查工作步骤
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办、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至20日)。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对之前开展的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加大发动和宣传力度,着力克服等待观望、左顾右盼、打擦边球和侥幸过关等错误思想。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开展活动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至25日)。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订实措施;把个人住房、用车等情况向组织说清楚、交明白账,存在问题的要做出整改承诺。清查工作要全面彻底,做到底数清、情况准,对清理出来的各类违规问题特别是清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
(三)重点督办阶段(8月21日至31日)。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队伍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安排专门力量,面对面督导落实。要重点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以上率下,推动队伍清理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对所属队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逐条核查、逐个过关,凡发现有向组织隐瞒实情、拒不整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在全市队伍通报。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1日至30日)。9月底前,xx局要组织对各单位、部门开展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此为契机,查找漏洞,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开展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活动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巩固领导干部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紧扣清理内容的四个方面,坚决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各级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正副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具体抓。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政工、纪检、后勤等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见到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各单位要围绕清理内容明确的住房方面的9个重点、办公用房方面的5个重点、用车方面的5个重点以及违规占用警力、配备秘书和公勤人员方面的3个重点,逐条逐项的进行清理,在清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中,营房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实际执行中可按标准面积浮动百分之五计算。要把清理整治活动与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队伍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检查清理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实施,不断巩固和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成果。
(三)加强检查、严格执纪。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清理情况纳入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内容。对清理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上报或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要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存在问题较多而组织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