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第2/2页)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治教育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支部)对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负总责。各级政治主官是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对分管业务领域内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党委成员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的情况纳入各级党委班子和成员年度、任期考核之中,作为讲评党委班子和成员的重要内容,作为检查督导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必查内容。党委班子和成员述职述学,要汇报履行管思想抓教育职责的情况。
(二)建立健全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治机关要归口统管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行使"四种权利",着力解决教育任务多头部署、随意下达、层层加码等问题,形成教育部署检查"一条线"、司政后防合力抓的良性运行机制。机关各业务部门对需要在固定教育时间内安排的教育课题,要在月份教育计划下发前填写《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表》政治机关要落实教育统筹制度,对申报的任务或内容进行综合统筹,拿出安排意见,并按照程序审批下达。在年度或季度固定教育时间内安排的教育任务,由党委讨论研究后,统一下达计划予以明确;在月固定教育时间内安排的临时性教育内容,要结合季度教育任务,科学制定月教育计划,报政治委员审批后下达实施。
(三)建立健全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各级政治机关要依据《思想政治教育考评要点》制定考核验收细则,支队级政治机关每半年对所属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评,每年依据考评结果,结合教育作用发挥、教育工作创新、各级干部评价等情况,对所属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依据,作为政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靠前,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中心作用发挥好的单位和负责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对因思想政治教育不落实、各级干部思想问题突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司、后、防业务机关安排部署的教育活动,由业务机关组织考评。
(四)建立健全政治教员培养引进机制。总队每年依托省委党校对各支队政治委员和政治处主任进行培训,依托南京政治学院对基层政工干部进行轮训,逐年提高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地方大学毕业生招录比例。各支队每年要组织1次政治教员的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协调市委党校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和政工干部进行培训,使政治教员开阔视野,增长本领。各级要以向专家教授发放聘书、共建共育等形式,建立教学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为政治教员学习、备课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要及时总结推广教育工作典型经验,使政治教员在相互学习借鉴中提高组教施教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教育需要适时对"师资库"和"专家库"人员进行调整充实。
(五)建立健全教育竞争激励机制。建立教育工作竞争激烈机制,切实激发广大政工干部钻教、研教和争当优秀政治教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建立健全政治教育保障机制。把政治教育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保障。要不断加大对教育场所、设施设备、学习资料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思想政治教育环境,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管思想、抓教育的职责,真正把思想政治教育摆上位、抓起来、统揽好,从源头上为教育的组织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保证。各级政治机关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通过落实归口管理、教育统筹等制度,全面掌握队伍教育形势和各级干部思想动态,科学谋划部署教育,建立和维护正规的教育秩序。基层队伍各级要严格落实日常教育制度,丰富教育形式和方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制度"四落实。各级政治主官要积极发挥抓好教育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谋划教育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向前发展。司、后、防业务机关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主动参与,齐抓共管,形成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突破创新,提高质量。各级党委在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大政工"、"大教育"理念,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保证队伍中心工作的作用。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革新教育观念、内容、形式、方法和机制,努力使思想政治教育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充分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力求突破常规,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党委要定期听取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要落实联系点制度,党委成员要深入基层队伍指导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的特色经验和先进典型,引领全队伍形成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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