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汇编(19篇)(第11/16页)
(六)加强指导站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党建指导站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制度化规范化路子,适时草拟《"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制度》。二是在全省685个市场监管所中打造一批工作规范、成绩突出、企业普遍认可的"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指导站,促进党建指导站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三是通过省、市、县、所四级联动机制,绘制一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清单。
(七)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组织指导各级"小个专"党务工作者深入走访"小个专"经济组织一线,了解掌握"小个专"生存发展状况,研究破解"小个专"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凝聚人才、开拓市场、革新技术、提高效益中主动作为,并围绕"小个专"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和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措施形成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组建联合党组织或者党建联盟,助力"小个专"爬坡过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年内省市场监管局将分批组织"小个专"党务干部赴省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借鉴经验。
(八)加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召开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要积极培育和准确选树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撰写并报送经验材料,力争被市场监管总局录用。第三季度,省市场监管局也将组织召开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和部分"小个专"党组织书记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地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听取对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如何有效服务"小个专"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年度工作落实,同时通报表扬一批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较好的基层单位和党建指导员。
三、巩固创新成效,提升党建质量
(九)持续扩大党建"两个覆盖"。一方面,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结合开展登记注册、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会员入会等业务工作,进一步摸清各地"小个专"党组织、党员等重要底数,建立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档案。另一方面,巩固提升"小个专"及园区、商圈、楼宇等重点领域基层党组织覆盖水平,加强动态管理,落实组建指导,推动晋位升级。灵活组织开展专业市场、园区、商圈、楼宇党组织结对共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每半年向省市场监管局汇总报送一次"小个专"党组织、党员数据。
(十)持续落实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持续落实各级市场监管局局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和"小个专"党务干部挂钩联系"小个专"党组织制度,每位挂钩联系人至少联系1家"小个专"党组织并兼任党建指导员,年内到联系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专题调研和与党组织书记交心等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状况,了解掌握困难问题,全力帮助纾困解难,努力服务企业发展。
(十一)持续深化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经验和资源优势,持续抓好第三轮各级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党组织与全省部分"小个专"党组织开展"组织共建、队伍共育、活动共抓、发展共谋"四共联建结对共建活动,在进一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指导举措过程中,补短板、强弱项、纠偏差、促发展,努力提升"小个专"党组织建设质量。
(十二)持续开展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动全省系统开展"小个专"党建联系点、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下一级局的联系点推荐为上一级的联系点,下一级的示范点推荐为上一级局的联系点或示范点。充分发挥联系点示范点信息渠道、建言献策、试验平台作用。鼓励支持示范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
(十三)持续开展"两亮一比"活动。持续在全省"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亮承诺、比作为"活动,通过悬挂"共产党员经营户"公示牌和张贴"共产党员经营户承诺"公示牌以及比一比党员的工作成效、方法创新、承诺完成等形式,组织引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奉献、履职尽责创佳绩、创新创造当先锋、凝心聚力助发展。有条件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积极探索开展网络经营者在线"两亮一比"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建保障
(十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沟通汇报,建立健全定期汇报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密切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2月20日省委两新工委工作会议要求,积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沟通协调,至今还没有成立"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要尽快抓好落实,并在局内设机构中加挂"小个专"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至少1名以上专(兼)职党务干部,负责指导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
(十五)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发挥各个私协会联系广大"小个专"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一要发挥"孵化器"作用,及时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最大限度地把周边零星党员吸纳到流动党员党支部中来。二要大力宣传强企惠企政策,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深化落实"党建入章"。定期向"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反映"小个专"的问题困难和意见诉求,帮助"小个专"纾困解难、促进发展。三要指导"小个专"市场主体以适当的方式,引导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在"小个专"生产经营管理、健康发展中彰显作用作为。
(十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小个专"的不同经济形态和组织形态,积极选树各具特色的党建典型,重点宣传一批"党建强、发展强"的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用好原有宣传渠道,积极探索与非公党建专业媒体联合打造"小个专"党建宣传新阵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力争用三年时间,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一道,打造2至3家省级专业市场示范点及典型。
(十七)强化工作经费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小个专"党建工作。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两新工委联络协调,努力争取在下拨党费中加大份额,保障"小个专"党建工作正常运转。广泛动员"小个专"业主和负责人主动关心支持党建工作,适当安排党建经费,保障党建活动场所建设和党建活动开展。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2023年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及中组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高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培训,推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育工委党校和高校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一堂党课"高校巡讲。以"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组织指导高校开展好"新学期第一堂党课"活动。
2.按照党中央部署落实好主题教育各项任务。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要求,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教育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理论学习和运用,确保取得实效。
3.深入贯彻落实好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持续推动各高校落实好学校制订的议事规则,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书记和校长定期深入沟通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调研调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指导各地强化分类指导和分步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等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协调运行机制,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运行机制,提升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
5.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根据民办高校专项督导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反馈问题,督促各地各民办学校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持续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6.做好省直单位主管高职院校党建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主管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工作统一部署,加强与相关省直单位对接,及时做好调整为省教育厅管理的院校党组织关系划转、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确保党建不断档、工作不掉线。对委厅直属高职院校党建工作开展全面调研,了解掌握基础情况,指导学校补齐短板、巩固优势,推进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配合做好有关高职院校党委集中换届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7.全面加强高校院(系)党组织建设。督促高校选优配强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指导院(系)修订并落实好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8.加强师生党支部建设。指导高校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切实发挥好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作用。继续推进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组织对首批省级培育创建单位开展中期评估。指导高校探索优化学生党支部设置。
9.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深化"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引导师生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带动校风师风学风建设。指导高校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时效性,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委厅"五个一批"任务,完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指导高校进一步总结并推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经验做法,助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顺畅。督促指导民办高校对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纠正和防止"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