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第2/2页)
1)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3)地震灾害;
4)地质灾害;
5)上游水库溃坝;
6)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7)战争或恐怖事件;
8)其他影响水库安全的重大事件。
当以上险情解除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结束该《应急预案》。
2、决策机构与程序
水库《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结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根据水库防汛前线指挥所和水库应急抢险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县防指决定适时启动与结束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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