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6篇(第9/16页)
完善园区配套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推动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对入驻园区的数字经济企业,有关州、市在用地、网络使用、办公场地、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实行"一园一策",针对园区发展的重点、难点及政策需求,实行政策措施精准供给。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制定数字产业相关标准。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度。
2.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工程
建立数字经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协调机制、制定省级数字经济招商图谱。数字经济重点州、市和重点培育园区要围绕数字经济重点发展方向,确定招商产业、招商对象、招商项目,制定重点数字经济产业招商目录,创新招商模式,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我省。支持与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合作,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或分支机构(子公司)。聚焦数字经济领域,遴选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新增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4年,引进30户以上产业带动性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力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在XX设立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建设"数字XX"领导小组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决策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省发展改革委(建设"数字XX"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压茬推进、滚动实施,开展季度动态监测、半年度定期评估,按年度打造标志性的数字经济成果。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州、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制定本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挂图作战",细化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加强协调推动和要素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任务实施的第一责任人。省统计局牵头建立健全全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业数字化的运行监测分析。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统筹内部资源、联合各方资源设立一批数字经济研究机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制度,强化规划编制、政策研究、项目评估等智力支持。
(二)强化人才引培
依托省级人才计划,大力培养引进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完善人才引进体系,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列入全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完善人才落户、科研住房、子女教育、就医看病和交通出行等保障支持。按照"顶尖人才+创新团队+优质项目"模式,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实科研人员"双聘制",探索高端、紧缺科技人才"多点执业"。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支持科研院所在XX设立数字经济类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院校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学科专业设置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发展新型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数字素养,加大公职人员数字经济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全省各级干部的数字素养,提高数字技术使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强化安全保障
构建信息安全体系,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的同步规划、建设、运营。落实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安全审查等制度,明确数字经济领域的数据安全保护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应用和数据安全保护,及时掌握数字经济安全态势,预警通报网络和数据安全威胁和隐患,指导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数字经济领域相关安全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措施。省级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公安、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研判、共享、发布网络安全威胁、漏洞、事件等信息。
(四)强化典型引路
深入挖掘试验典型和示范标杆,不断丰富全省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的应用场景,组织开展省内数字化典型应用项目评选,遴选技术先进、行业领先的生产系统动态纳入"数字XX"展示中心集中展示,通过宣传推广、现场交流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定期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承接或谋划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高端展会、论坛,提升我省数字经济领域影响力。
XX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依托我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抢抓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期,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聚焦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聚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提升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关键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省数字经济,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XX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协同联动。优化完善顶层设计,明确发展重点路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联动的数字经济发展机制,合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点,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数字经济发展潜力,着力提升数字产业核心竞争力,加速推动数字产业绿色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全面激发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坚持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聚焦数字技术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重点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以点带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效率提升。
安全有序,协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注重防范和化解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关键领域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现发展质量、效益和安全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占GDP比重超过3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270亿元以上,占GDP比重达到7%左右。创建3个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超过10万架,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全面建成。培育建设3个以上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企业上云数超过4000家。推动实施74个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8亿元。经过三年努力,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数字产业发展势头更加强劲,产业数字化水平持续提高,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