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区2023年工作要点-15篇(第13/32页)
5.落实敏感节点维稳包保责任。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各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和压紧重要敏感节点领导维稳包保责任,对重大风险事件或信访维稳案件实行"一案一策",确保重要敏感节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
6.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贵州省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适时启动"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预防为主,抓好安全生产
1.加强学校"三防建设",提升治安防范水平。配齐配强安全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配齐配足安保装备"八小件",定期培训训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物防建设,学校门口安装防撞装置或升降柱,实验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应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加强"中小学安全围墙"工程建设,完善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设施设备,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减速带等;加强技防建设,完善学校大门、围墙、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及其他电子管理系统,覆盖率达100%。
2.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落实排查整改责任,重点是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财务室、锅炉房、围墙、水池、体育设施、学校门面出租房、在建工程、交通标志标牌、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防雷电、地质灾害等。排查时要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销号,不放过"。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研判化解到位。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分类指导,采取先易后难的方法,进行分类化解。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合法不合理的,要解决合法诉求,思想疏导化解到位;对合理不合法的,要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到位,促其息诉息访;对不合法不合理以访牟利、以闹求决的,要依法处理到位。对一时不能化解的要实行严格包保稳控责任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网络信息搜集分析,完善舆情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4.完善责任保险体系,提升抵御风险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保监局关于完善校方责任险推行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暨附加无过失险,积极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保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体育运动安全责任险、教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校园综合险和监护人责任险,全面动员学生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加强各种保险统筹,敦促各承保机构按国家保监委的要求,积极参与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抵御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5.加强源头治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通知》(教政法厅〔2017〕1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法》,梳理学校安全相关标准。坚持安全标准准入,全面推动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严禁不安全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毒校服、毒塑胶跑道等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突出重点防范,保障师生安全
1.突出溺水预防。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广普定县水母小学防溺水安全经验。各中心校尤其是2022年所属学校发生溺水事件的中心校,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水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村和社区,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安全防控全覆盖,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突出消防安全。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消防条例》、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推动消防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建设校内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军训活动。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老化电气、电路、学生宿舍电源线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电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整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实现消防安全"零"事故的目标;加强学生冬季烤火取暖安全教育,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突出交通安全。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含水上交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避让车辆,不要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要在高速公路、铁路上行走,要突出学生乘车(船)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船)、超员车(船)、报废车(船)、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非法运营车辆。继续完善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深入推行农村小学路队制。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多人乘坐摩托车;严禁学生在铁路上设置障碍、向行驶列车投掷石块。
4.突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校园出入"六步骤",严格校园出入管理。落实校园出入、执勤、巡逻、请假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访客管理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定期开展刀具清查,协调派出所适时开展管制刀具集中收缴行动,坚决禁止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学校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反恐防暴能力。
5.突出地质灾害防范。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学校所在地地质灾害排查。主动对接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与学校有关的地质灾害信息,并按职能部门防控意见,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防控。对潜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区域和路段,及时提醒师生和家长注意避让。要将地质灾害安全风险情况书面上报相关部门,提请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师生安全。新建学校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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