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含推荐表)
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含推荐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XX、XX两级市委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XX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XX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注重培养各领域各阶层的优秀青年人才,打造专职、挂职相结合团干部队伍。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
一、选拔对象及人选条件
(一)选拔人数
挂职干部2名。
(二)选拔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和医疗卫生系统),国有企业中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人选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1992年11月以后出生)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二、选拔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联合下发通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选条件,择优推荐初步人选。
(二)条件审核。团市委根据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考察。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成考察组根据干部关系权限和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审定挂职人选。
(五)任命。团市委提出挂职职务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复,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任命。
三、挂职时间及安排
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挂职干部全面参与团市委机关日常工作,工作表现优秀者可续挂1年。
四、挂职干部管理
(一)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只转党组织关系。挂职干部在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团市委提供办公场地,承担公务差旅费用。
(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遵守团市委机关工作制度。原则上,除因职务、岗位调整变动等确实需求外,不能提前结束挂职。对作风飘浮、反映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或工作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将中止其挂职锻炼并通报派出单位。
(三)对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的管理为辅。派出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接收单位、挂职干部本人的联系和沟通,注意为挂职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在评先评优活动中要一并考虑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挂职干部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各单位不能随意抽回挂职人员。
(四)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挂职干部的情况推荐到各级党组织提拔使用。每名挂职干部需填写《干部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对其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共青团机关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支持、广泛动员,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推荐出来,让他们在团的岗位上加强历练、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二)按要求填写《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由工作单位出具一份工作鉴定(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推荐表发至团市委邮箱,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至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com
地址:XX
附件: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
附件
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
姓 名
籍 贯
性 别
相
片
(大一寸)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参加工作时间
入 党(团)
时 间
健康状况
技术职称、专长
联系电话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所在单位及职务
简
历
所获
主要
荣誉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
党组织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团市委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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