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第2/2页)
8.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立足机关事业单位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广泛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争创"(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三比:比技能、比业绩、比作风,三争:争创服务标兵、争创满意窗口、争创一流品牌)活动,通过争创岗位标兵和满意窗口、开展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激发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推进党员管理和岗位职责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党建引领"问题随手拍、垃圾随手捡、文明随手做"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包帮包街"等制度机制,推动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助力乡村振兴、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工作中施展身手,强化"比"的意识、发扬"拼"的精神、鼓足"争"的劲头,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全面推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积分制管理,在急难险重中锻炼、考察党员,在破难攻坚中检验党建成效。
三、实施步骤
(一)抓好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集中安排一周时间,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覆盖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手册》,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党建工作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增强抓党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二)精准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各党委(党组)要紧紧围绕"四型机关"建设,结合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和上级点评的意见,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党员大会以及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要把抓问题整改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边查找边整改,围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细化工作措施,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
(三)全面评估验收,巩固提升成效。要对"四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评估,6月底前进行一次年中调研评估。12月底前,在日常督查、年中考评的基础上,采取支部自查自验、上级党委(党组)集中验收、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直属机关工委综合评估的方式,对"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效进行定量定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四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打造"四型机关"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统筹调度;各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上手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聚焦重点任务,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把"四型机关"创建推进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党员群众"双评议"制度,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通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推动落实情况。要将"四型机关"创建开展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及时约谈提醒。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四型机关"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经常性深入基层党组织,注意挖掘提炼经验和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