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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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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2.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8

3.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16

4.XX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

5.XX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8

6.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32

7.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35

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和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9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深度融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强化宜居住宅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

二、试点目标

2025年8月前,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消费模式,推动构建比较完备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实现XX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拥有必要的智能产品;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拥有一定的智能产品,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智能信息综合布线,部署感知终端,做好智能家居产品数据汇聚,推广综合信息箱应用,实现千兆光网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安装e政务自助机,e政务自助机应包含交警、出入境、房管等服务。推动智能家居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互联互通,推动数字家庭固定终端设备全面支持IPV6,实现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二)数字家庭平台建设部分

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加强与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健康等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的对接,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等需求。推动数字家庭平台应用,强化物业、健康、教育、养老、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生活服务行业与数字家庭行业跨领域创新融合。

(三)新建住宅部分

2023年起XX区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应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引导新建住宅在一次性装修中增加必要的智能产品。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互动,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以及节能控制等。

(四)既有住宅部分

1.示范启动阶段(2023年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XX区禹洲尊海小区智能化改造,邀请有意向的相关XX本土企业协助开展智能家居应用场景线下体验点,延伸惠民利民的智慧生活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家庭改造示范小区。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原则,将示范区范围延伸至未来海岸社区数字化建设,完善家庭网络基础设施,提高满足数字家庭提升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基础能力。

2.增点扩面阶段(2024年底前)。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XX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家庭建设。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在嵩屿街道推广一批数字家庭示范小区,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小区和领先企业,提高社会各界对数字家庭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社会经济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试点经验和生活模式。

3.巩固深化阶段(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XX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构建起完备的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道牵头、社区协同、业主参与、企业配合"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XX区政府要落实试点主体责任,成立XX区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试点区域特色出台政策,全程统筹协调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二)制定改造方案

XX区政府牵头,区建设、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市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居民代表等参与配合组成街道工作专班,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原则,依照"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部署感知终端,强化户外公共区域数字化提升,引导户内智能家居覆盖"的标准,引入金融机构、基础通信运营商、社会资本结合小区居民问卷摸底户内智能信息综合布线、智能家居增设意愿,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家庭消费奖补方案,形成数字家庭建设项目清单。

(三)落实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奖补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居民自费一点"合理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新建住宅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全面落实项目的通信连接铺设,为智能产品应用奠定基础。既有住宅部分,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机制执行;业主户内智能产品消费部分,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XX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消费补贴,鼓励居民出资采购户内智慧家庭设施设备,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探索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出资建设和维护数字家庭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政府通过长期专营服务设施落实投资权益及政府采购公共管理智能化服务方式予以补偿和激励,推动社会资本实现"微利可持续"的模式。

(四)加强施工管理

项目的实施参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机制执行。区建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街(镇)组织区建设局、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智能产品等单位共同验收。倡导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设计、施工、智能产品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

(五)持续宣传推广

试点过程中,XX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加大对优秀试点示范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数字家庭智能家居线下体验馆以及线上体验模型展示,提高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形成良好社会经济效应。

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培育扶持,把发展质效及时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经充分研究XX实际后确定,在全市开展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市场主体同步开展全面摸底登记、精准回应诉求、细化整理分类、分层培育扶持、及时纳统申报,做到边登记、边服务、边分类、边培育、边纳统,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全面摸底登记。按照"横到边、纵到底、无遗漏"的原则,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附表(见附件1-4)规定的项目、指标进行登记。未在XX注册登记,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也在这次登记范围。

(二)精准回应诉求。各责任单位在全面登记过程中,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对政府部门的诉求,特别是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企业诉求和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同时,根据企业诉求,做好惠企政策推送、问题交办督办、跟踪调度、协调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细化整理分类。按纳统标准对全市市场主体分为5类:①在库"四上"企业;②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的企业;③准"四上"企业(达到纳统企业标准80%);④"种子"企业(达到纳统企业标准60%);⑤其他单位(主要包括除去以上4类之外单位及未在XX注册登记但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在整理分类的基础上,镇街和职能部门分别建立"四上"单位库、准"四上"单位库、"种子"单位库和其他单位库。

(四)分层培育扶持。对在库"四上"企业,建立预测预警、分析研判、闭环解决问题机制,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应报尽报;对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的单位,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及时纳统;对准"四上"单位,实时监测企业成长情况,精准培育,制定纳统计划;对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台账,重点挖潜培育和解决"业务回流"问题。

(五)及时纳统申报。对达到纳统标准的单位,要认真分析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其完善纳统材料,及时进行月度或年度纳统申报。

同时,对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其他单位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调查、及时纳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推进,特别是问题交办和协调解决;负责调度通报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开发区对本辖区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落实部门职责。

统计局负责企业纳统入库工作,结合纳统工作最新要求,做好具体纳统工作业务指导,做好企业(项目)的资料审核和程序申报,开展纳统工作集中培训,及时调度、反馈企业纳统工作进展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配合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组织申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协调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负责仓储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在本辖区内登记的内资企业清单,包括基本单位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登记注册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管理服务、广告、知识产权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负责提供本辖区内登记的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包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税务局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单位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工业设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牵头协调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中涉及民营企业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协调做好规模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商务局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务服务业、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业、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会同外事部门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涉及外资外企相关市场主体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协调做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咨询、城市排水设施管理服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管理服务、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牵头协调做好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体育表演服务、体校及体育培训、体育设备和用品出租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服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管理、城镇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治理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财政局负责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涉及国有企业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卫生活动、健康咨询、托育机构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艺术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文化设备和用品出租、旅游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科技局负责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兽医服务业、农牧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设备租赁、渔业、海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保咨询、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水利局负责水利管理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地质勘察、土地管理业、林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和保险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大数据中心负责大数据产业及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的技术支持等工作。

各责任部门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单位的比对筛选、摸排、培育、建档、培训,对符合纳统条件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及协调推进,特别是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好政策推送,做到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总牵头,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进行实体化办公;各责任部门单位强化协同联动,建立起问题收集、及时交办、督导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系人,人员名单、职务和联系方式于6月16日上午12:00前通过政务协同网报至XX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二组账号。

(二)建立及时纳统工作机制。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在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边摸排、边对比、边分析、边纳统,确保及时申报入库。

(三)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建立"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进度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通过政务协同网向XX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二组提报本区域、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经汇总审核后,对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情况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力顶格部署推进。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务必提高认识、主动担当,主要负责同志要精心部署、顶格调度,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配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有效有序实施。由统计局牵头,围绕精准摸排、精准比对、精准倾听、精准供给、精准分类、精准培育、精准纳统等方面知识内容,对各镇街、开发区、责任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科长及时开展系统性、专业性培训,确保工作快速启动、迅速见效。

(三)盯紧工作重点,抓好月度新增纳统。各镇街、开发区、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月度新增纳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早摸排、快培育,争取月月有新增,对经济增长形成高效拉动。

(四)加强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落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督导责任,成立专项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和巡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市政府督查室对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通报。

(五)落实奖惩政策,促进企业自愿纳统。严格落实XX市及XX市的相关激励措施,提高企业自愿申报纳统的积极性。对达到标准、拒不配合纳统的企业(项目)及漏报、瞒报问题,依据《统计法》严肃处理。

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XX〕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收集各类基础资料。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资源底数。主要包括:以自然保护地审批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河流水面、湖泊(水库)水面,结合水利部门相关资料,确定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湿地范围,确定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采用"三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等图层相叠加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除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以外其他国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以及储量数据库的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确定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

(四)有序开展首次登记。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工作模式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

(五)开展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完成了首次登记的自然资源,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要求,开展日常性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

(六)做好登记结果公开和档案管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结果通过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登记机构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信息除外。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登记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将电子介质转化为唯一的、确定的纸质介质。纸质介质与电子介质不一致时,以电子介质为准。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管理,统筹考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存放场地,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七)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信息化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市、县不再单独建设。

(八)配合上级登记机构在本辖区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各县市区要协调发动相关部门,开展资料收集、地籍调查、通告和公告的发布张贴、调查成果核实确认、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配合完成上级登记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安排

2022年,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经费,选取技术单位,组织编制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按程序印发实施,并组织业务培训。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施步骤,各地确定重要的自然资源和重要自然生态空间作为重要区域。按照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试点要求,选择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项目,摸索经验,总结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以点带面在辖区范围内逐步开展。市本级启动重要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即全民所有湿地、草原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属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湿地、草原,纳入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范围;属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流范围内的湿地纳入水流登记范围)

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其他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统筹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对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提供资料,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财政预算。同时,将配合上级登记机构在本辖区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XX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8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2〕1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县实施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畅通城市微循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群众身边出行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和幸福街道,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自2022年起至2024年,力争用3年的时间完成81条背街小巷的整治改造和提升,努力打造一批"道路顺畅、设施齐全、环境舒适、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

2022年,全县计划改造背街小巷22条,改造规模3.29公里。

2023年,全县计划改造背街小巷30条,改造规模3.5公里。

2024年,全县计划改造背街小巷29条,改造规模3.5公里。

三、工作内容和标准

背街小巷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与各级城市道路连接,对市民生活品质影响较大的小型街、巷、开放性小区、城中村等供行人、车辆通行的道路,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51328-2018),其道路功能等级一般为支路以外,红线宽度一般不大于14米。

(一)达标类。通过实施"一清二拆三改"等基础工作,打造生活环境舒适的城市背街小巷。

1."一清"整治:清理城市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和公共厕所,做到无暴露垃圾,厕所无异味,确保环卫设施完好,垃圾箱数量充足,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更换、增加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增设公共厕所等,确保城市背街小巷干净整洁。

2."二拆"整治:拆除背街小巷内存在安全和消防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构筑物;拆除城市背街小巷内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和私设的地锁、地桩、石墩等,确保城市背街小巷畅通有序。

3."三改"改造:改造地下管网,推进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广电、通信、消防等地下管网升级改造,优先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排水管网,对淤积、破损、渗漏的排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实际升级改造供电、广电、通信等管网,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统一布局改造。改造道路路面,对道路路面进行修复、硬化等,确保道路平整、无积水,对有条件的道路实施路面"白改黑",完善路牌、交通标识标线和各类指示牌,解决人行道缺失、破损、松动等问题,更换和修复缺失破损井盖、雨水箅子,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维修故障路灯;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施划停车线,有条件的可以建设停车场。改造空中管线,及时清理废旧、散乱的各类线缆,对具备入地条件的各类管线进行入地迁改;对不具备入地条件的,结合实际采取桥架收纳、明线序化规整等方式进行改造。

(二)精品类。在完成"一清二拆三改"等基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街一特色"的原则,实施"四补"中至少两项内容,突出打造我县特色背街小巷。

1.补齐安全设施短板,参照自治区文明城市"装灯率100%、亮灯率95%"的标准,补齐城市背街小巷照明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遵循厉行节约和服务群众的原则,实施灯光改造提升,严格控制过度景观亮化。结合治安管理要求,适当设置监控摄像头。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施划消防通道标线,畅通消防通道,补齐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

2.补齐社区宣传短板,将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结合起来,融入荔乡风格,规划设计城市背街小巷沿线、围墙以及邻近建筑物外立面,通过彩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城市背街小巷的文明新风景,提升城市的艺术品位。

3.补齐绿色宜居短板,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对城市背街小巷公共区域进行缺植补植、多元增绿;充分挖掘公共空间资源,拆违复绿、穿墙透绿。推进口袋公园、休闲小广场、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增设以自然为本的文化小品、景观围墙、便民座椅等设施,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

4.补齐文化建设短板,将文化挖掘、弘扬、保护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融合起来,深入挖掘城市背街小巷以及周边建筑历史底蕴和传统优秀文化基因,重点对城市背街小巷以及周边的古建筑、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元素进行原貌修复修缮保护,重塑、恢复城市背街小巷历史遗韵,打造城市背街小巷的文化记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自信。

四、工作分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拟定全县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年度计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做好背街小巷方案设计、施工图及审图、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审批工作。负责指导项目业主推进项目前期和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按时间节点开展背街小巷各项目检查、督办、考核和评定工作。指导督促企业配合做好供水、供气管线等改造工作。推进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做好背街小巷整治提升项目的立项、方案设计等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合力优化简化审批程序,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

县公安局:为背街小巷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位设置以及治安改造等方面提供指导意见。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并视财力状况落实县本级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资金,对项目的预算审核和资金筹措工作进行指导,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违章建筑的认定、项目规划审批、验收等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背街小巷内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以及违章建筑的拆除等问题。负责做好城市背街小巷卫生清洁和公共厕所日常管理等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各阶段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街道办、相关部门指导背街小巷按标准配备相应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强对背街小巷各类通信管线迁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通信管线单位落实背街小巷管线迁改责任。

钦州XX供电局:负责落实背街小巷供电管线的迁改工作。

广电网络XX分公司:负责落实背街小巷广播电视网络线的迁改工作。

移动XX分公司、联通XX分公司、电信XX分公司:负责落实背街小巷各类通信管线的迁改工作。

灵城街道办事处、三海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统筹、协调、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配合县牵头部门开展项目计划上报、检查和考核等工作。负责通过上门入户等方式宣传解释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拆迁等问题。建立健全背街小巷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群众参与"工作方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民生工程。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改造方案。每年4月底前,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背街小巷实际和居民需求,进一步明确本年度改造项目清单,制定改造方案,确定改造内容,建立城市背街小巷工作台账。

(二)组织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应开辟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合理优化审批和实施程序,力争每年6月底前开工本年度项目。在实施整治改造提升过程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有关验收资料应报县牵头部门备案,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

(四)项目考核评定。每年11月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完成整治改造提升的达标类城市背街小巷项目进行评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是城市精细化管理重要内容,抓好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是有效改善市容市貌的重要举措之一,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压实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资金筹措。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法路径,充分挖掘背街小巷周边资源,利用停车位、广告位、摊位出让等有收益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对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对改造进度缓慢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改造成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为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落实长效管理。坚持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与长效管理并重,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背街小巷管理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对城市背街小巷的日常巡查和对违规行为的劝导。积极探索新模式,引导商家和住户共同参与城市背街小巷的日常管理,努力打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巩固提升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效果。

XX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相关的精神,结合我县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XX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工作,打造出一批典型性强的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以示范促带动,提升我镇乡村治理工作。开展积分制、清单制的试点,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后在全镇逐步推广实施。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乡村便民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安防控等体系,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精神面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1.推动农村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健全"行政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网络(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且工作需要的村党支部调整为党总支、党委,按规定设置村级纪检组织,配齐配强村纪检委员(纪委书记)。

2.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注重拓宽选人视野,持续选拔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进入村"两委"班子中。实施"大学生进农村计划",推进"千名学子定制培养计划",每年选聘一批大学生到村任职,将新录用选调生优先安排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任职,逐步实现每个村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

3.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体系

1.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尊重民意,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和撂荒地整治、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中。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

2.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实施德治乡村培育行动。一是深化文明创建行动。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深化文明村镇、四好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二是深化道德星光选树行动。扎实开展"忠勇信义、德驻我家"为主题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村(社区)设立"公民道德教育红黑榜",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活动,深入挖掘凡人善举,弘扬真善美。三是深化家规家训弘扬行动。扎实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规家训评选实践活动,着力挖掘古家谱、古家规家训,让家规家训上墙、入户,推动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文明建设,组织媒体深入挖掘,联动宣传好家风好故事,进一步传播家庭美德。

(三)健全乡村便民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健全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一是按照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抓好试点示范工作。二是按照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示范建设体系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运行。三是按照《关于印发〈宣汉县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宣汉县村级帮办代办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要求,规范办事服务指南、规范代办服务一次性告知清单等。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3.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格按照宣汉县"十四五"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发展规划(2021-2025)要求,持续推进"平安宣汉"建设,为加速争创全国"百强县"保驾护航。

(四)推广积分制和清单制试点工作

乡村治理中探索积分制。温黄社区作为今年积分制推广试点社区。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民主程序,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数量化指标,对群众日常行为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形成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镇村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顺利推行,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乡村治理工作从今年开始纳入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后评估考核工作,各村(社区)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把宣传引导贯穿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推进、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方培养锻炼,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根据国家、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强化基层工作力量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力量,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下沉机关干部要结合司法所工作实际,围绕"两类"重点人员管理、法治宣传、公法服务、人民调解、法治乡村建设五大任务开展工作。通过推进干部下沉历练培养,使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充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方式方法

(一)下沉对象范围。局机关50周岁以下干部。

(二)保证工作频次。局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分批组织选派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进行锻炼,其中,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锻炼时间为2年,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锻炼时间为1年。下沉干部每月在司法所蹲点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注重作用发挥。干部下沉期间要聚焦基层问题,根据司法所实际工作困难,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切实发挥机关干部参谋者、推动者、指导者作用,与司法所干部一起谋划和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四)加强沟通反馈。干部下沉期间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并拍照上传至微信工作群,每半年提交工作总结,局政治处(人事教育股)汇总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全局机关干部要深刻认识做好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联系司法所班子成员要加强对下沉干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要广泛动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主动通过基层历练,提高破解改革难题、驾驭复杂局面、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干部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良好工作作风。

(二)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局党组将紧紧围绕机关干部下沉蹲点、基层锻炼、干部交流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局政治处(人事教育股)要加强对下沉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加强结果应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司法所长交流任职机制,推进交流轮岗制度执行,进一步促进干部成长。对拒不执行下沉工作、敷衍塞责、下沉基层不作为、下沉考评不合格的同志,经局党组决议,取消年度评先表优和职级晋升资格。

(三)严肃纪律,协调推进。下沉司法所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避免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真正扑下身子、放下架子、挑起担子。下沉期间差旅费按相关规定实报实销,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对干部下沉蹲点期间,机关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下沉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检查工地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发电机线路搭接使用安全、项目部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项目区内的交通、运输车辆,特别是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起吊、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安全隐患,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工期管控,严禁年底前抢工期、赶进度,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生。(责任单位:建管股、质安站)

(二)小水电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输配电线路,发电机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操控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警示牌、标志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值班值守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可用等;小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上墙,值班制度、值班日记是否完整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排查登记,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建立等情况。(责任股室:水利和水保股)

(三)农村集中供水站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全区各集中供水站点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泵房机组运行情况,查看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安全达标,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有无开展管理房日常安全检查登记(包括电路、闸阀安全排查)。(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四)水库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责任单位:灌排中心)

(五)堤防、水闸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六)消防安全检查

各股室、单位要加强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狠抓火灾防控工作。加大对办公场所、食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电器设备有无超负荷运行,电气线路有无老化现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食堂天然气管道有无泄漏,违规操作等情况。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加强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责任股室:各股室、单位)。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明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定人定责。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水利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元旦、春节、"两会"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必须",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分类检查,建立台账。各股室、单位要结合管辖范围制定检查台账和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股室、单位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3日和明年全省"两会"召开前,将自查情况报我局质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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