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
斗争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优势,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扩大专项斗争影响,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依法依规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提高全民知晓度和自觉主动用法意识,推动建设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全局安全领域广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安全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促使安全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措施
(一)党委主动履职。每年至少两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层层压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把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畅通线索举报通道。坚持以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为主渠道,我局电话、信箱等渠道常态化运行,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反扑举报人的事件发生。
(三)严格线索核查责任。加大黑恶线索排查力度,建立健全线索登记、流转、反馈、督办机制,对于线索举报内容本单位先进行线索核查再上报县扫黑办,同时健全完善政法队伍与我局分管行业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
(四)加强行业动态监管。坚持以案为鉴,健全完善日常监督、源头治理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针对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及时整改。
(五)加强行业日常监督。优化非煤矿山、冶金、危化、行业常态化管理,注重从日常监管方面,补好制度漏洞和短板。加强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行业人员的服务管理、备案管理、重点监控制度。
(六)严厉打击整治"沙霸"、"矿霸"黑恶违法犯罪。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接收问题线索开展倒查,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严格核查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把打击整治重点瞄准"沙霸"、"矿霸",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七)持续推动整改。聚焦2021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问题,以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对整体工作提档升级,要严格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五个纳入",即: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党委工作要点、党委重点工作督导、平安建设考核体系、领导班子述职内容。
(八)抓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线上导学等方式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局党委集体学习内容,加强集中学习,开展交流讨论。依托互联网学习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普遍开展一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专题培训。二是深入广泛宣传。将该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八进"活动,各股室要结合职能特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非煤矿山、冶金、危化行业监管中,向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在监管领域实现有效覆盖。
(九)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突出正面宣传,持续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保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热度。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英雄、见义勇为模范等先进群体,鼓舞全社会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成立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斗争领导组,严格按照本通知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关线索,为建设平安柳林、法治柳林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各企业要始终坚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基层动态摸排,根据线索摸排情况,及时调整方法策略。
(三)创新宣传发动办法。在梳理整改旧有宣传标语的基础上,创新运用传统媒体和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好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向全面纵深发展。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动员、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工作措施上提供保障,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清数明,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如实汇报,同时要再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