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XX市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农房建设和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建设工匠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的重要作用,为农房建设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育乡村振兴建设的乡土队伍,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逐步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和乡村建筑风貌整体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市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大力实施建筑工匠技能培养,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匠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为全市乡村建设培育好乡土人才队伍,打造地方特色鲜明、生态宜居乡村,筑牢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乡村建设工匠建筑识图、施工技术和质量安全、农房加固改造、房屋安全鉴定、劳动保护和政策法规竺健筑知识的系统培训,解决乡村建设不规范、不安全等突出问题,持续培养实用型乡村建设工匠,有效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和建设安全,传承乡村历史文脉。
到2021年底,初步建立分工明确、组织周密、便于操作的乡村建筑工匠管理和培训制度。完成一批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到2022年底,培训工作体系基本建立,满足乡村建设人才培训需求,完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制度,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规范化、常态化。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三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培训内容、工作时限等,制定可操作、能落实的培训计划,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二)编写培训教材。省住建厅编制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大纲,各地住建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写培训教材,教材内容包括建筑施工识图、常用建造材料、房屋加固技术、施工安全和施工技术要点等,力争图文并茂、简单明了、重点空出,为做好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三)统筹培训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由XX、XX收集整理培训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发布培训信息,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要建立本地乡村建设工匠目录,做好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成效评估,宣传推广农房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先进技术,推介技术水平高、诚信守法的优秀乡村建设工匠供建房者选择。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底前)。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辖区内XX县、XX对具备一定文化水平与从业经验,熟悉房屋建造的一般程序与规定,了解当地农房的建筑结构与结构特点,掌握农房建造的施工工艺与普通工具使用技能,服务于农村牧区建设事业的本土建筑施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掌握现行从业人员数量和建设需求,建立本地区乡村建设工匠目录,统筹谋划培训相关工作。
(二)试点示范阶段(2022年3月底前)。各地要积极申报试点培训计划,初步完成市、县、镇三级试点培训工作,建立培训工作体系反馈培训情况优化培训流程,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培训实施阶段(2022年4月开始持续开展培训)。各地要加强宣传,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引导有需求的工匠自愿参加培训,力争每个县、镇至少有1名以上二匠参加培训。要依据当地实际,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线上孜育和线下实操方式,有计划、分批次的进行培训,探索资格认定等方法。鼓励多部门、多行业在师资组建、课程开发、实操实训、考核评价等乡村工匠培训全过程开展合作,提高乡村工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村建筑二匠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或计划,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省住建厅负责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机制的制定和工作监督,组织编制培训教材。市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培训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培训试点。旗县级住建部门具体实施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负责收集、反馈有关工作动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做好诚信经营监督、业绩考核和代秀从业者推荐,协调处理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需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困难。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报纸、广播等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引导乡村建设工匠积极参与培训,激励广大城乡劳动者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