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做好我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参尽参,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保目标任务
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目标任务为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其他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全部参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和参保缴费时间、方式
(一)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困难群众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负担35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负担35元)。其他脱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个人负担70元),逐年递减,2024年70%、2025年60%,2026年起不再进行资助。
(二)参保缴费时间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从2022年10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25日结束。
(三)参保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要求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按年度一次性缴费。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代办员代征、银行代征、网上缴费、税务征收等多种缴费方式。
三、参保对象
(一)凡具有我县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取得我县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以按有关规定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保的,也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三)新迁入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我县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90天内跨年度参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上年度医保费,补缴上年度医保费后,方可补录支付上年度出生后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
本辖区出生90天内新生儿参保时,在参保登记时应变更参保日期为出生日期。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要全部参保。
四、部门职责
(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综合管理、政策制定和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医保政策培训;实现与税务部门的制度对接、系统对接、信息对接。
(二)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征收工作,做好居民医保费征缴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三)县财政局负责困难群众参保资助资金的保障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四)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其他脱贫人口的认定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做好相关困难群众的参保宣传和帮助工作。
(五)县民政局负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做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的参保宣传和帮助工作。
(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优抚对象的参保宣传和参保资助、帮助工作。
(七)教育局负责向学生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督促、引导学生参保缴费。
(八)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九)审计局负责按计划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实施审计。
(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监管,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十一)公安局负责协助各乡镇核对辖区内户数、人口数。
(十二)统计局负责核对和提供全县人口数和常住人口数,确保基数准确,做好参保率的统计和计算工作。
(十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企业的基本医保参保宣传动员工作,动员企业为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动员企业职工为其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十四)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医保政策宣传,配合参保工作。
(十五)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参保宣传和帮助工作。
(十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信息登记、录入、校对、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医保涉及全县居民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经开区、各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参保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找准薄弱环节,全力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做到辖区内常住人口"应保尽保,应参尽参"。
(二)认真组织,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既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大喇叭、宣传册、明白纸、一封信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好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网站等网络方式,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的良好氛围。要反复开展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强化家庭参保意识,实现全部参保。
(三)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乡镇、经开区、各部门共同参与,要结合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为确保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县委、县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细化和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全部参保,确保全县参保率达到98%以上。同时,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推进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