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分院2022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从2022年起,机关党委将推行每季度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季度通报制度。请各党支部于每季度末23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机关党委。
一、组织工作
01、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
--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级四岗"清单,研究确定"党建+项目"书记"一号工程"。
--机关党委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
--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书记述职材料经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机关党委。
02、落实组织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堂党课,支部内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
--落实"三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按照严把"四关"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主动参与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按时缴纳党费。按照每月正常工资重新核定党费,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建立月党费收缴台账。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按地委组织部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03、党员队伍建设
--推行党员分类管理。制定党员分类管理方案,积分制管理在职党员、"关怀式"管理离退休党员、"跟踪式"管理流动党员。
--组织好党员进社区。按"双向联系""双向报道"要求,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对接活动。
--深入推进"百局联百村"。按照要求,及时与联系村对接,确定2022年帮扶事项和帮扶措施。
--开展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先优党员、一线党员和因公殉职家属等活动。
二、宣传工作
01、开展理论学习
--围绕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省委、地区"两会"等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开展理论学习,党员每年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2学时,每月不少于3学时。
--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全年不低于4000分,每月不低于340积分。
02、组织全民阅读活动
--组织开展"冬日书香满兴安"活动,创新读书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倡导"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
--推进"书香机关"建设。开展领读者计划,大力倡导"全民阅读,领读为要;人人都做领读者,个个都是传播人"的理念,领导干部要带着阅读分享、推介优秀书籍、参与阅读推广,带动本支部党员争做领读者。
03、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展示。利用分院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每月不少于1篇。
--对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互联网等加大宣传力度。
--典型宣传。注重培养、选树各类典型,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氛围。
04、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在"两节""3.5学雷锋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网上网下同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网上发布活动至少一次。
--开展省"龙江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及时推荐五类好人参与评选。
05、注重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关爱党员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
三、工会工作
--做好2021年工会财务决算和2022年工会财务预算。
--动员、组织、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廉政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开展廉政提醒。落实好地委关于廉政过节的有关要求,提醒机关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过一个廉政、详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