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奖代补”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对表贵州发展新目标新定位,发挥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提高我镇社会基层治理组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根据《XX县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着力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落实县、镇(乡)、村、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实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发展不掉队"的工作目标。
二、适用范围及补贴发放对象
本方案所称人民调解员补贴,是指对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经济上的补助。人民调解员补贴采取基础补贴、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放。
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兼职从事调解工作以及其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的,按标准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国家公职人员(民选干部、临聘人员除外)一律不得发放补贴。
三、奖励类型及标准
实行调解成功一件,补贴一件。多名调解员成功调解一件矛盾纠纷的,按一件补贴标准计算。
(一)组级成功调解纠纷,有调解工作图片或有工作痕迹资料并统计在矛盾纠纷处理台账体现的,每件补贴100元。
(二)村级成功调解纠纷,有调解协议书且材料齐全,文书、卷宗规范的,并统计在矛盾纠纷处理台账体现的,每件补贴200元。
(三)镇级成功调解纠纷,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材料齐全,文书、卷宗规范的,每件补贴300元。
(四)通过诉调机制对接,由县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矛盾纠纷,按照镇级调解纠纷案件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五)各部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难易程度按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案件补贴。
(六)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签订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的,按100元/件的标准追加奖励。
(七)镇村两级多次调解无果的矛盾纠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可提高补贴标准进行奖励。?
四、考核兑奖
(一)XX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由镇财政统一支付。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镇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组,对各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抽查、分析、评定。
(二)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成效显著、有突出事迹的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各村(社区)、各部门可将先进事迹材料报镇人民政府通报表彰。成效特别显著的,由镇人民政府上报上级予以表彰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纳入补助。一是没有按要求每月上报矛盾纠纷处理台账,年终一次性报工作台账的不纳入补助;二是调解成功的案件资料不全的不纳入补助;三是凡弄虚作假,虚报调解成功案件的,发现一件则取消该调解委员会上报的调解案件的奖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以奖代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平安XX"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定因素,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网格,一般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镇党政办、综治中心、司法所要严格把好考核评定关,对申报的调处案件要按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兑现奖励,切实发挥社会基层治理以基层为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021年5月19日
上一篇: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