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扬尘管控方案及实施细则
街道扬尘管控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述
XX街道辖区在建建筑工地共11个项目(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桃李江山苑、水木芳华苑、XX社区服务中心、众创空间、白虎山综合商品城、海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孔望尚府、孔望书苑二期、玉水珑苑、606人防所)。海州区招商服务中心,处于桩基施工阶段,下部施工地下室土方开挖、钢筋混凝土等工序是扬尘控制的重点;桃李江山苑正在施工附属工程,处于收尾阶段,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水木芳华苑处于主体施工和装饰装修阶段,裸土覆盖、装饰装修粉尘、砂浆搅拌等是扬尘控制重点;XX社区服务中心工程处于装饰装修和附属工程施工阶段,装饰装修粉尘、土方回填、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众创空间处于装饰装修阶段,装饰粉尘、土方回填、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白虎山综合商品城处于部分地下室施工和主体施工阶段,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装饰装修粉尘、砂浆搅拌等是后期扬尘控制重点;海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附属楼项目处于装饰装修阶段,装饰装修粉尘、附属工程土方回填是扬尘控制重点;孔望尚府处于装饰装修阶段,装饰装修粉尘、附属工程土方回填、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孔望书苑二期处于地下室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涉及扬尘管控内容较多(土方回填、土方开挖、裸土覆盖、混凝土施工、砂浆搅拌、装饰装修粉尘等);玉水珑苑项目基本完工,室外附属管道施工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606人防所,处于装饰装修和附属工程施工阶段,装饰装修粉尘、土方回填、裸土覆盖是扬尘控制重点。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实行工程项目扬尘管控责任人挂钩制度的通知》(海污防指办〔2022〕2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连政办发〔2015〕13号)等强制规定和有关文明施工的规范,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项目部达到控制施工扬尘的标准,以及施工现场良好的空气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挂钩责任人对所挂钩的工程项目扬尘管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责任,要督促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宣传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严格监督工地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监管。各挂钩责任人要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将工地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确保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增加检查频次。要通过政府服务热线"12345"、环保举报热线"12369"等方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同时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强化联合执法,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三)严格督办。街道环保办将加强对各类工地扬尘管控问题跟踪督办,加大对反面典型的公开曝光力度,采取提醒、约谈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实;对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力、反复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的工地挂钩责任人,将移交街道纪委监委予以问责。各村、社区、公司和在建工地要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于每月23日前报街道环保办。
四、责任人挂钩制度和巡查制度
(一)责任人挂钩制度
街道各村、社区、公司环保员为属地项目责任人,对所挂钩的工程项目扬尘管控工作负有综合监管责任,负责督促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积极宣传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严格监督工地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挂钩责任人巡查制度
属地挂钩负责人参照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各施工阶段具体控制措施对项目施工过程常态化进行扬尘治理巡查,在重要节日、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对查出的具体问题督促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和屡犯屡改行为,通过报街道办事处联系主管部门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五、工作目标
通过责任人挂钩和巡查制度,XX街道辖区建筑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100%"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做到现场施工"六个100%"标准,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六、实施内容
(一)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四周须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墙围挡,围挡表面应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在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等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建筑工程施工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安全网。
(二)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沉淀池和高压水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工作,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堆放水泥、灰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物料应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或者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建筑垃圾须集中、分类堆放,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须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严禁将水泥包装袋及安装品泡沫等包装物随意处置。土方须集中堆放,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遇有四级以上(含四级)大风天气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盖网防尘。
(四)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纵向输送作业,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超过一周未清运的,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以及定期喷水压尘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五)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推广工地保洁等社会化专业服务,施工现场清扫前应洒水,洒水次数视情况确定,避免扬尘污染。渣土运输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做好书面记录,并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六)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七)对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处于土方开挖外运、回填土方、园林绿化等阶段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重点监控工地,除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治理外,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在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指派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监管部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的专项巡查。
(八)基础工程动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九)大力推广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定路段、定车辆进行洒水、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加大道路保洁频次,主要道路每日1-2次洒水,确保道路清扫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扬尘污染。
(十)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时,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日常管理
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前必须在专门的洗车池进行洗车,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1.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木工间管理
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
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和管理;
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
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
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他用。
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沙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沙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沙、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沙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石子、沙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3)石子、沙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4)使用沙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场地内管网
场地内管网土方作业开挖、运输、存储等操作工序均会产生扬尘,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严加管控。
现场土方开挖前,针对扬尘管控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管控作业班组,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的产生。
在施工区域周边,安排洒水车,流动洒水降尘。
对于现场存储的土方及未回填的管沟,及时采用密目网遮挡。
对于土方外运及回填方运输过程中,所有运输车辆均需要密目网遮盖,避免运输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围护阶段
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全封闭施工,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在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成线,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并要进行彩画美化,做到定期粉刷保证美观;
2)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100cm2)进行全封闭施工,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安全网要及时更换;
3)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出车辆、材料如被泥浆溅染须及时清理保洁;
4)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将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4)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或预拌混凝土和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采用装袋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因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若使用车辆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装袋,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垂直运输工具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7)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保温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保温板碎末撒落飞扬,造成污染。
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装饰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总体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
2)如开挖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挡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相应保洁措施,以便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确保不出现扬尘飞沙现象,保证周边环境。
冲洗、清扫、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1)车辆出入口出设置清洗车辆用喷头和冲洗池,驶入和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不得污染道路,运输车辆经冲洗干净后驶出施工场地,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车辆到指定有洗车池的地点进行冲洗,严禁随意择地冲洗车辆。在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过程中,采取喷、洒水措施,保持土方表面有一定的湿润度,防止扬尘;
(2)对出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3)车辆清洗废水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4)沙、土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现场土方及垃圾,采取表面固化或覆盖防尘网等扬尘措施。防止施工现场的沙尘及轻质材料被风吹至空中污染环境;
(5)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7)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8)砂浆使用干粉砂浆,所有砼采用商品砼,由搅拌站负责配送;
(9)现场水泥、沙石料、高效石膏粉、干粉砂浆、界面粘洁剂等入库或严密覆盖;
(10)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专人清扫,洒水,各种加工场地及材料堆场划分责任区,由相关施工班组每日清扫;并指定责任人;
(11)派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遇有四级以上的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开挖、回填、卸载,外架拆除等作业。
3.施工道路及场地硬化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进出口、主要道路按照标化工地标准硬化;
(2)沙、石堆场进行硬化处理;
(3)钢筋、模板、水电各种加工场地和材料、半成品、成品堆场进行硬化处理;
(4)现场排水通畅,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现场道路环境保护
(1)前期规划时,对于经常使用或后期也可以使用的临时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
(2)对道路进行不定期清扫,对道路定期进行冲洗,保持道路清洁。
(3)道路两边尽量进行维护,以减少行车时灰尘的外扬。
(4)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5.废水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生活污水净化后,才排入当地沟渠;
(2)在施工进入口设置洗车池及沉淀池,冲洗车辆的废水经过沉淀后,采用二次利用;
(3)排水设置雨污分流,尽量收集雨水并加以利用。
生活垃圾控制措施
(1)在生活区、办公室每个房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回收利用;
(2)安排清洁工及时将垃圾运出至指定的地方;
(3)对塑料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不得在现场或其他地段未经正确处理进行填埋,必须送废品回收站等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理。
施工材料存放、垃圾处理措施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弃渣用地;
(2)水泥、粉煤灰、灰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木工房木屑等废渣袋装处理;
(4)弃渣场必须远离用水源地、水井、河、渠等地表水体。弃渣必须集中至指定地点,严禁漫坡乱弃。施工结束后将弃渣整理、恢复,表面用耕植土覆盖;
(5)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密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的垃圾应及时清理。
扬尘管理组织机构
8.1项目部扬尘管理领导小组
建设单位负责人(组长)
8.2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防尘、降尘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防尘、降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4.总包管理部门
负责督促分包单位执行实施方案、提供相关资料。
5.工程部门
负责防尘、降尘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资料员
负责防尘、降尘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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