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2年“十四五”规划汇编-9篇(第7/7页)
十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有利于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提升文化治理效能。
(一)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文化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科学术社团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意见,加快文化立法进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
(二)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等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开展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离改革试点。深化主流媒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构建新型采编流程,形成集约高效的内容生产体系和传播链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生机活力。
(三)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实施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完善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办法,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
十四、建强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改革人才培养方式,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培训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勇担使命责任、善于创新创造的时代新军。
(一)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宣传思想战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强化政治担当,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增强本领能力。完善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完善蹲点调研、挂职锻炼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思想战线作风建设,培塑唯实求真、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
(三)加强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培养
研究编制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人才推荐评审、培养资助、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支持办好高层次人才专题研修班、国情研修班等。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把各领域优秀文化人才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鼓励和扶持群众性文艺社团、演出团体和基层宣讲员、各类文化人才、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建设更多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基层文化设施和文物管理人员。组织县级融媒体中心与省、市媒体人员双向交流,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延伸"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培训范围至基层一线宣传干部。支持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五)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奖励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文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奖励政策。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强国有文化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分类分级管理。深化新闻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开展文化单位科研、创意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单位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按照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要求,开展相关表彰奖励工作。
十五、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激发各类主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格局。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领域的专项规划,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后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和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有序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各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各地要结合实际,编制和实施好本地区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考核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二)加强资金支持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各级财政加强经费支持。落实中央与地方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健全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用好电影、出版、旅游、艺术等各类资金和基金。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重点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扶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进旅游业对外开放政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实施。推广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有关基金。省属重点文化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2023年年底前可免缴国有资本收益。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完善政策支持
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及支持从事电影、广播电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版、动漫、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出版物在出版、批发和零售环节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完善文化文物单位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的有关政策。跟踪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国家有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推动将文化产业、旅游业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优化调整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政策。加强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保障,将文化和旅游类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保障相关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企业利用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四)健全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已有国家级重大规划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强对规划实施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及保障措施的动态监管。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健全向本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机制。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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