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各村(社区)、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遏制一般事故发生,杜绝较大以上事故,营造祥和安全的社会环境,经东城街道办事处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村企、科室针对春节节日特点,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春节前实行党政领导带队开展节前安全督查活动。
二、加强行业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当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城乡危旧房、建筑施工、城市安全、旅游安全、"厂中厂"安全治理"九大攻坚战",在全街道范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消防安全。突出抓好车站、学校、商场、电影院、网吧、酒吧、市场、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密集建筑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电气线路及设施的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道路交通。强化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设施安全情况检查,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数量。
(三)危险化学品。抓好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存在高危工艺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落实烟花爆竹销售配送制度,严禁违规和超载运输,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查,防止不安全产品流入市场。
(四)渔业船舶。重点抓好开展遏制较大以上渔船事故专项整治,紧盯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突出老旧渔船、黑名单渔船等重点渔船的违法查处。
(五)小微企业安全检查。要在春节前着重针对辖区内小微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突出事故多发领域、安全隐患相对集中部位、高危安全风险集聚区。要对排查出的企业隐患分门别类进行整治,确保各类隐患及时整治到位,尤其要抓好危化品使用、火灾安全、用电安全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隐患整治。同时,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占比较高事故类型,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确保小微企业生产安全。。
(六)建筑施工。对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停工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开展节前春运安全教育。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可以组织包车将民工送回家乡。
(七)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在春节前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深入摸排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保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节前民众聚集宗教场所的活动安全。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民爆、电力、教育、卫生、渔业船舶、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八)旅游安全。牢固树立"旅游安全就是旅游业生命线"的意识,强化对温州绿世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陡门等涉旅行业的安全监管,重点对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景区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九)"厂中厂"安全。重点针对租赁厂房建筑安全、租赁主体资格、安全管理责任、作业现场安全、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等重点环节,深入排查,铁腕执法。全面治理厂房租赁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各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保障到位、备勤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