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局 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等问题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XX县行政审批局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等问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一是传达上级要求。XX县行政审批局组织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召开基层权力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整治专题会议,传达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相关决策部署,研究各单位事项下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承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承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XX县行政审批局牵头成立了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等问题县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了《县基层权力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问题整治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问题查找到位、把问题整治到位、把制度健全到位。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XX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的评估调整工作。县委编办负责指导健全全市各级权责清单制度,根据评估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权责事项。县司法局负责统筹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评估调整工作。县市场监管局、XX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市场监管领域下放权责事项的评估和规范。县各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自行下放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和清理,以及所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
(二)工作进展
一是深入实地调研。XX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县纪委前往XX乡、XX镇等乡镇开展调研,与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召开座谈会,了解权责下放后,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事项承接情况。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XX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司法局定期收集下放部门和承接乡镇的培训需求,编制培训计划,组织业务培训,根据培训需求动态调整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学习与实际情况密切联系。
三是开展跟进指导。针对基层业务办理量大的事项,各有关部门选派业务骨干下沉到各乡镇进行定点帮扶指导,通过"手把手"教办理、"面对面"作指导的方式,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三)取得成效
一是摸清基层需求,反映事项调整建议。通过实地调研,摸底基层承接政务服务事项的运行情况,梳理出自下放以来未产生办件量的赋权下放事项1项、延伸受理环节事项3项和因自然禀赋不适合下放的事项1项,形成了建议调整审批权限事项清单,并报送上级部门。
二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对下放权责事项的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执法标准、办事指南等开展全面培训,运用理论与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分享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集中培训x次,共计xx人次,重点对下放事项的业务要求、操作程序进行详细的授课解读,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增进协作交流,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加强各乡镇(街道)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各乡镇(街道)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能力。定期组织职能部门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手把手"指导领办,通过业务讲堂、跟进指导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业务办理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下放事项的权责主体不一致
部分上级部门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的调研评估不到位,权责下放不符合乡镇(街道)实际,事项下放后,缺乏后续跟进政策,导致权责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例如,XX县行政审批局下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事项审批行使部门是各乡镇(街道),但营业执照的证照公章是XX县行政审批局的公章,责任承担部门仍是XX县行政审批局。
(二)乡镇(街道)承接运行不通畅
一是各乡镇(街道)人员力量薄弱,各项业务缺乏专职人员办理,工作人员面对更复杂、更专业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业务不熟练,办事效率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承担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等行政执法任务。二是各乡镇(街道)硬件条件不足,随着权责下放事项增多,经费没有随事划转、随人划转,大部分乡镇自身财力不足,相关配套的工作经费不能到位,部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设备不够充足,不能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三是各乡镇(街道)制度建设落后,基层对承接的事项以及具体运行规则、工作流程等内容还没有作出制度性、规范性的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三)基层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一方面是乡镇(街道)的监管观念有待更新,面对监管难度大的事项,乡镇(街道)在审批事项下放后,按照以批代管的观念,严把审批关口,导致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但不利于基层监管的事项难以办理。例如,开办废品回收站可能会带来环保、耕地等监管难度大的问题,部分乡镇(街道)便不再办理相应审批事项。另一方面是各乡镇(街道)的审批执法标准不统一,在审批规范、程序步骤、裁量基准、档案案卷等内容的标准参差不齐,导致后续监管难度大。例如,乡镇办理营业执照时,填写的营业地址不够精确,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时无法找到营业场所,导致监管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合理下放,做到权责对等一致
一是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基层权责需求、承接能力等情况,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下放。二是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后续跟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做好审管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到实处。三是权责下放要权责对等,既要给权力,又要给相应的责任,做到权责行使主体一致。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基层运行效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手把手"指导领办,通过业务讲堂、跟进指导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硬件支撑,将上级部门配发的工作设施及时转交乡镇,保障基层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确保下放事项正常开展。三是增强衔接指导,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乡镇(街道)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下放事项的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事项办理体系。
(三)坚持放管并重,统一执法标准尺度
一是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各乡镇(街道)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更新观念,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逐条认真研究下放赋予的新任务、新职能,落实好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制度。三是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采取定期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等形式,健全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标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