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报告
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落实报告
今年国庆假期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之后的第一个长假,共放假8天。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节日期间,全市应急系统全力以赴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庆期间本市安全生产情况
(一)紧盯重点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市、区两级安委会及各相关部门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指挥〔2024〕38号)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针对节前重大活动多、重要场所人员密集、自然灾害风险较大等特点,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假日期间本市文化和旅游、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运行管理、交通运输、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24〕36号),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市、区两级安委会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狠抓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文化旅游、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本市生产安全。
(二)紧盯关键环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工贸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危险作业管控力度,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强化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监管,预防涉爆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督促商贸服务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观光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督促旅游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乡村民宿等旅游安全监管,重点排查治理栈道、索道等设施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开展文旅部督办的"团队游7条底线"行动。
(三)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活动安全管理。加强节前安全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特别是景区景点、商业网点、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劝导。加强对辖区内公园游乐设施、文娱场所、体育赛事等活动审批和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标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疏散方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国庆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今年国庆假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往年同期呈现两个特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不少企业能在节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隐患,增强了安全管理水平。如上海石化公司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区域清罐行动,排查出可燃物积存问题19项,并均已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防控安全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大量生产经营单位能够在节假日前深入一线岗位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从而做到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例如:上海城建集团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及运营项目展开巡查检查,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易发事故环节,组织施工人员开展集体讨论交流,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仍不到位。有的企业在制定落实节后复工计划时,仅强调加快复工进度,对节前的安全检查走过场、敷衍应付;有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意识松懈问题;部分企业未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导致日常管理缺乏依据。
(四)部分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经暗访发现,个别企业和工地存在擅自变更操作规程等问题,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内容过于简单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认真学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元旦春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以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统筹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区有关部门力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突出抓好危化品、燃气、自建房、消防、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市级督导专班作用,继续组织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隐患整改落实不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地区和部门,要依法实施挂牌督办或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需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责任清单制度,消除松懈情绪,确保全员安全责任。企业应将安全理念融入规划,完善安全责任制和风险信息管理,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鼓励企业标准化安全生产,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实施责任到人。通过教育片和考核与薪酬挂钩,强化内部监督,利用多种监督形式确保规章制度执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企业建设安全风险管控标杆企业。目前,多企业已通过国家级和市级安全风险管控试点企业认证。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企业需全面承担安全培训责任,通过"干部挂联+专家帮扶"等机制,根据企业类别和岗位特点制定并实施培训方案。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必须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和危化品相关人员培训,提升职工应急处置和操作技能。推进职业卫生宣教和培训,实施职业健康中国行动天津行动,开展职业病防治科普宣传。组织职业卫生专家调研,提升小微企业职业病申报率,加强矿山建材行业职业卫生治理,强化劳动者防护。建立小微企业职业卫生电子档案,参与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公益宣传,通过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政策、经验做法和成效,展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和职工精神风貌,促进安全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演练,特别是在危化品、涉氨制冷、煤矿等关键领域,以提高救援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优化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减少次生灾害和损失。妥善处理事故,科学施救,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增强公众的安全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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