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18篇)(第10/16页)
7.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答复工作。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5宗、行政诉讼26宗,全部案件按规定时限要求完成举证及提出答辩答复意见,确保应诉答复工作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应诉工作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涉诉业务分管领导或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负责人充分参与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庭审过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没有出现一败再败案件,没有出现仅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的情形。
8.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春城中心广场开展XX市第3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咨询活动。耐心为群众解难答疑,帮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活动共派发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普法读本及普法宣传纪念品共3000多份。在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期间,指导各镇(街道)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红线宣传主题,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结合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地质灾害防治、严禁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等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宣传效果再上新台阶,助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
(八)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不动产登记水平
1.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我市2020年启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于2020年11月10日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确定了5个权籍调查技术服务单位(标段一至标段五)和1个监理服务单位(标段六),中标总金额XX万元,涉及17个镇(街道),309条行政村,总宗地数约为XX万宗,其中暂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约17.38万宗,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宗地数约17.97万宗,2023年2月14日,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及汇交。截至2023年10月20日,我市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约3.8万宗,发证率约为21.15%。
2.加快推进我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根据要求,我市2022年2个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为阳江市花滩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和阳江XX东湖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2022年11月24日发布了通告,至2023年10月20日,已完成项目的资料收集分析、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及调查资料成果审核等工作。
3. 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共办结业务XX宗,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506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84宗、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356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及调整土地使用条件业务451宗、临时用地9宗。截至目前,共收缴报建费XX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XX万元、绿化补偿费XX万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补办出让及调整土地使用条件补缴地价款XX万元。
4.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一是前三季度不动产一、二手房交易总成交建筑面积104.53万平方米,总成交金额约XX亿元(其中:不动产一手房交易5584宗,成交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成交金额约XX亿元;不动产二手房交易2318宗,成交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成交金额约XX亿元);不动产预售交易1897宗,成交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成交金额约XX亿元。共审核发放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XX万本,总抵押贷款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总抵押贷款约XX亿元。二是积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在全面铺开;与市政数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联合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企业财产登记"三个一"便民利企措施,即对企受理实行一个环节、对企登记一次性告知、对企出证一小时完结,共办理"三个一"业务17宗、三是积极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现在全市已有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政银行等5家银行成功办理了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共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39宗。
(九)抓好民生保障工作,夯实专项业务基础
1.做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完成了自然资源部与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17131个监测图斑的调查和上报。
2.做好我市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的工作,做好我市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4月份开始开展了2023年度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工作,4月至9月省厅共下发图斑4197,现全部完成,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3. 开展测绘行业的日常业务巡查和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全市测绘单位开展了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加强对全市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做好测绘技术成果以及地图市场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定期巡查测绘标志物。
(十)从严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保障自然资源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治要件的贯彻落实。我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治要件的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一是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带头领学,积极营造大抓学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学传达、贯彻落实。二是规范建立政治要件学习贯彻台账,根据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的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落实,局机关党委办具体负责,建立了《中共XX市自然资源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台账》,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检视,全程跟踪检查督促,确保政治要件落地落实。
2.做好人事管理工作。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完成3名公务员职级晋升和9名事业干部职员晋升工作。二是做好人才使用规划,申报了2024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计划。三是正确执行工资政策,落实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3.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推进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二是落实党组责任,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三是加强党组织理论学习,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目前组织了8次专题集中学习。四是召开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了省、阳江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2023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筑牢了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
4.做好党务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做好"三会一课"、党员的日常管理、开展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党务系统管理和统计等工作,持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5.组织协调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我局共收到XX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3份(1份主办,2份协办),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1份(2份主办,9份协办)。收到上述建议、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办人员认真负责,采取得力措施,如期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确保我局主办的3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满意率100%,11份协办件提出协办意见。
6.进一步加强保密、安全保卫工作。2023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保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党组会上学习保密业务知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安全保密相关规定,局保密工作整体状况良好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科学统筹力度,促进规划落实落地
1.开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国家、省、阳江市要求组织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
2.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管理平台建设及"一张图"数据治理项目验收工作。一是继续优化基础信息平台,丰富一张图应用功能,完善空间数据种类,并申请与省自然资源厅平台对接实现更多数据共享。二是完善一体化政务管理平台,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粤政易接入。三是按自然资源一体化管理目标和土地全生命流程管理目标,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3.完成黎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工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片区发展定位,在黎湖新区规划好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地块单元和开发强度。同时完成片区城市设计工作,引导城市风貌管控。
4.根据全市村庄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和村庄规划实施情况,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台账,分类分批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指导相关镇(街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优先编制乡村振兴建设任务较重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方案,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5.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和报批相关工作。根据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文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已编控制详细规划评估工作、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工作及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工作,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并分层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
6. 继续推进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项目、债券基金项目、公建项目、春南春北风貌带等工作,完成阳江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水片区、新吉片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工作。
(二)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垦造水田、拆旧复垦等工作
1.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一要加强宣传,尽快交地施工。指导各镇(街道)要耐心向群众解释垦造水田有关政策,争取群众对垦造水田工作的支持,尤其是第二期11个项目涉及春湾镇等8个镇,9月30日前要交地。二要督促在建项目尽快完工,完工项目尽快验收,争取已动工项目在明年早造种植水稻,2024年4月底通过自然资源部报备形成水田指标。三要加强后期管护。镇政府(街道办)是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主体,要确保每年至少要种植一造水稻,避免垦造水田项目撂荒,甚至形成"不实水田"等问题。四是加快垦造水田项目的工程进度,保证债券资金按计划支付。
2.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一是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禁止闲置、撂荒耕地。二是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制度。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用地,确需转变的,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三是调整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印发后,新增建设的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选址时各镇(街道)要积极引导使用非耕地,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的,要落实"进出平衡",否则不予备案及上报市自然资源局上图入库,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3.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一是积极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利用垦造水田等土地整理,将园地等非耕地整理为耕地,补充我市耕地资源,为建设用地提供补充耕地来源,实现 我市"占补平衡"。二是根据阳江市下达我市任务,根据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成果,督促各镇(街道)要将较为平缓区域种植果树、林木的地块,即将土地"二调"图斑为耕地、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图斑均为非耕地的地块,恢复为能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用于"进出平衡",保证我市耕地总量不减少,确保粮食安全;三是利用卫片监督、国土变更调查等数据进行常态化监测监管,开展年度实地抽检,要督促各镇(街道)压实补充耕地、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种植要求,市财政局要保障管护费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真实性,避免形成不实耕地。
4.继续做好拆旧复垦工作。一是积极衔接省交易中心尽快完成八甲镇130多亩的指标交易。二是指导好镇(街道)及时根据要求对待交易的570多亩土地进行现场举证说明、拍摄视频、照片等上传到系统进行审核,以便尽快进行指标交易。三是对无法整改需扣除面积的项目,我局将督促涉及的镇(街道)派专人跟进,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镇(街道)向参与项目的村集体及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加强对拆旧复垦地块的日常监管工作及动态巡查,做好政策的宣传让参与项目的村集体及村民做好地块上农作物的种植及后期管护工作,杜绝在项目区进行建房等非农建设行为。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1. 用地报批"加速度",让重大项目落地无忧。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产业用地集中连片发展,明确专人跟办,跟踪项目用地报批进展,提高时效,制定报批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主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用地报批审批事宜,力争取得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道路项目等园区项目批准文件后加快办理供地手续,全力保障产业用地需求,力促企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2.更新地价体系。一是加快完成XX市2021年度、2022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经阳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二是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及我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加快推进林地定级工作,园地、草地定级成果按要求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成果验收及备案、数据汇交等工作。
3.保障村集体权益。一是加快更新XX市土地征收管理规定,按程序召开听证会,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对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符合XX市征地实际。二是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对《XX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二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稳妥推进XX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三是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积极指导各镇做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落实国家单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专项用于符合有关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4.有序开展我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一是继续跟进我市2022年土地征收与成片开发审批工作;二是有序开展我市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梳理需要纳入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相关情况。
5.加快推进点状供地。积极主动加强对镇实施点状供地政策的指导工作,有效指导镇街用好、用足乡村振兴的相关扶持政策,切实加强乡村产业用地保障。争取早日取得XX市松柏镇横岗村石寨经济合作社农产品物流园项目、XX市松柏镇横岗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同时加快XX市石望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深加工点状供地项目、XX市石望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大米深加工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和用地报批组卷工作。
6.继续做好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工作。针对第三季度已委托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的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积极跟进出让成交情况,及时与竞得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针对第四季度需要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加快组织相关材料,及时委托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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