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党组关于X届区委第X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第2/3页)
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XX区民政局关于对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进一步督促XXX镇、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XX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加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合法权益,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安排专人对社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实地指导7次,根据各社区不同的特点,挖掘潜在的社区社会组织资源,对已具备成立条件的社区组织积极引导,完成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7家,积极投身到社区建设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学风文风不实,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与2020年"大学习、大调研、促落实"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中存在雷同现象,抓好学习制度建设和抓好信息报送工作两部分内容基本一样;2020年发文制定《XX区民政局发文管理制度》中引用已于2012年废止的相关文件;个别党建工作档案与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不符,2019年5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2019年6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但民政局《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中相关论述表明年初已开展此项工作,明显前置。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上述问题约谈了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了其思想认识,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修订并完善了《XX区民政局发文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工作力度不够
(8)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不精细。一是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巡察组抽查2020年、2021年低保系统发现,32户城乡低保对象因死亡需退款,其中22户未完成退款,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因死亡需退款的具体情况不掌握,且未建立相关跟踪管理台账。二是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下沉发现XXX镇百什户村农村低保动态管理材料缺失,《动态管理表》《临时救助备案表》等报表缺失。
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并印发了《XX区民政局关于违规领取社会救助资金追缴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镇(街道)每月报送"定期报告"率,报送调增、调减、新增、取消人员花名备案,加大追缴低保对象因死亡需退款力度,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定期建立跟踪管理台账,确保需追回资金尽可能追回。截至目前22户未完成退款低保户中,已追缴回20户退款,2户未能追回,针对这2户未退款的原因各街道办事处已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同时,按照《民政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X〔2022〕X号)"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并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要求,该2户均已在3个月内办理了停保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大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业务能力及水平,监督指导XXX镇做好档案管理,实现立行立改,做好临时救助、动态管理材料归档备案工作,定期对镇(街道)开展档案抽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9)殡葬补贴审核把关不严格。一是存在享受殡葬补贴人员申请材料只有申请表,无身份证、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情况。二是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低保边缘人员)享受殡葬补贴,只在镇(街道)开具死亡证明,区民政局未按要求进行认定。三是抽查发现一名优抚对象申请殡葬补贴表的去世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而所在办事处开具的证明显示去世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
整改情况:
一是约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其为民服务的意识和端正严格办事流程的态度,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出现。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认真检查、审核申请表、身份证、死亡证明等全部所需相关证明材料,自查了2020年至2022年3年档案材料180余份材料,并及时补充收集所缺证明材料。三是研究印发了《关于低保边缘人员享受惠民殡葬补贴认定工作审批流程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低保边缘人员认定审批程序。四是针对有位优抚对象申请殡葬补贴表的去世时间与街道办事处提供证明中去世时间不一致问题,及时与街道办事处联系确认,经核实,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时间有误,已及时更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督促指导村(居)务公开工作乏力。下沉XXX镇和兴隆巷街道办事处发现,部分村居未按照民政局2020年印发的《XX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对各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情况上报,部分村、社区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防护措施不到位,查询机不能正常使用,村(居)务公开档案未及时归档,村(居)监督委员会就村(居)务公开工作未发挥监督职能,民政局也未进一步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2021年,未对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考评。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年度考评的通知》,先后对各镇(街道)63个社区50个村进行了实地督查指导,重点检查村、社区公开栏内容是否更新及时、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村(居)务公开档案是否及时归档,并对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村、社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二是严格按照《XX区村(居)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对昭君路办事处XXX村、XXX村、XXX社区2021年及2022年度村(居)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考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11)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慰问物品无库存物资进出明细账、发放物品明细单不规范、部分物品采购合同不规范或无采购合同,2020年3月支付采购2020年春节慰问物资米面油54.6万元(米、面、油各4200袋/桶),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内容与采购物品无关;2021年2月支付采购春节慰问物品67万元(米、面、油各5000袋/桶),无采购合同。以上物资均无库存物资进出明细账。二是工程项目款拨付与合同价款不符,2021年6月拨付XX区敬松老年活动服务中心设备款46万元,超合同价款3.568万元;拨付养老院测绘及设计费1.6万元,超合同价款3千元。三是支付住院陪护费及餐费证明资料不全、无服务合同,2019年至2021年支付6名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费7.9098万元,无医院开具的住院及出院、诊断书、病历等证明资料;2021年12月支付重型精神病人2021年7至11月餐费5.995万元,无服务合同,无医院开具的住院和出院、诊断书、病历等证明资料。四是退回多享受城市低保、困难残疾人补贴等资金未建立台账进行管理,退回资金共计76.463万元在银行存款基本户存放,年终未上交财政国库。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采购合同不规范或无采购合同的问题,责令财务科室工作人员全面自查,经核实,采购时已按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另行存放,未附在财务原始凭证中,今后将及时将合同关键信息附在原始凭证中,严格按照要求补齐慰问物品库存物资进出明细账。二是针对超合同价款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经检查,2021年6月拨付XX区敬松老年服务中心无票据支付设备款3.568万元、无合同支付出图费0.3万元,经核实,票据放在工程的备查帐中,未放入财务原始凭证中,今后将合同关键信息及时附在原始凭证中。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及时补充了医院开具的住院和出院、诊断书、病历等证明资料。四是对于退回多享受城市低保、困难残疾人补贴等资金,已通知镇(街道)报送需退款人员花名及金额,建立工作帐,并严格按照要求全部退回区财政国库。同时,区民政局二级单位社会救助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退款台账,并定期与财务科室进行对接,确保了退款工作的有序进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一是党支部增补委员工作不严谨,民政局党组织设置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18名,18票全票通过,但选票只有13张。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不详实、不完整,未执行签到制度,不能体现到会人员、缺席人员情况;党支部设立3个党小组,其中1个党小组没发挥功能,未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三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话覆盖面不够广;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0年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互批评意见未整理归档。四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形"不重"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未评定班子成员的等次。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党支部增补委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约谈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同时,修订完善了《XX区民政局党建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党建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XX区民政局"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会议记录要求和签到要求,确保会议记录要素齐全、内容详实,签到记录完整准确。三是制定印发《中共XX市XX区民政局支部委员会关于重新划分党小组的通知》,将三个党小组合并为两个党小组,明确了党小组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支部党建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程序,党支部书记要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必谈内容、谈话覆盖面等进行审核把关,专职副书记要对归档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五是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将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1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2019年至2021年未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警示教育工作开展不到位,2019年对3名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未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未做到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并完善了《XX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要求全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向全局补充通报3名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警示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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