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贯彻落实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XX区关于贯彻落实XX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市统计局督察意见为指导,对照存在问题,制定了20项整改措施,坚决抓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目前,XX区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先后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汇报,并要求全区上下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统计督察反馈的每个问题作为政治检验的"必答题",把统计督察整改成效作为衡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坚决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区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统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督办推动。
(三)压实责任体系。针对市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方面14个问题,以市统计局主要督察意见为指导,结合XX区实际,制定了《XX区落实市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20项具体整改措施,并细化分解为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整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传达学习不及时的问题,XX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纳入了XX区2023年度理论学习安排,要求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有关统计专题学习活动。区委、区政府以上率下,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
2.针对传达学习不全面的问题,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分别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等方式,对《监督意见》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和把握《监督意见》精神实质。
3.针对传达学习不深入的问题,全区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以多种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领悟,累计学习人数达到726人次。区统计局立足职能持续提升宣讲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区委党校宣讲统计法,以"深入贯彻统计改革相关政令、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题,对XX区第十五期处级干部进修班、XX区第七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共113名学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并先后在统计大讲堂、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专项工作会议等不同场合,向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镇街开发区分管领导等进行宣讲。
4.针对未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的问题,XX区将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内容列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教学计划,统筹纳入相关主体班次教学课程。同时,于5月24-25日在区委党校举办"XX区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暨推进依法统计法治统计专题研讨班",组织各镇街、有关委办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基层统计部门负责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统计法解读与统计违法案例剖析、高质量发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热点问题进行学习研讨,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针对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区统计局认真梳理了2017年以来存在的执法不严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杜绝发生执法不严问题。
2.针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理不当的问题,区统计局对《XX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XX市统计领域免罚清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行再学习再领悟,并在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中严格执行前述规定,对该立案查处的统计违法企业坚决予以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决定严格依据XX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防止出现"宽、松、软"现象。
3.针对未能充分发挥统计造假案件的警示作用的问题,XX区邀请市统计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在XX区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暨推进依法统计法治统计专题研讨班上作专题辅导。印发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学习汇编,组织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以多种方式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加深对统计造假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强化统计造假案件的警示作用。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1.针对区统计局党组成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正按有关规定程序研究。
2.针对区统计局对外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问题,区统计局完善了《XX区统计局对外发布和提供统计数据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提供统计数据,并已完成各类统计产品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修改了《XX市XX区统计月报》版式,加强了对《统计专报》、《统计分析》内容的审核工作,以确保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精神。同时,多渠道宣传统计法中关于统计资料的发布和管理要求,组织各委办局、各镇街、开发区学习熟悉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避免各单位出现擅自发布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3.针对个别部门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停止使用《XX市畜牧生产月报表》(X〔2005〕X)上报有关统计数据行为,更新使用《XX市畜牧生产月报表》(X〔2022〕X号),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学习,依法依规执行统计调查制度。
(四)执行国家统计政令方面。
1.针对统计法治宣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法律知识读本,部署开展专题学习,尤其对其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存与管理方面等相关的统计法律知识进行重点学习,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基础。
2.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区统计局在2022年初已对各镇街、开发区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记录工作的基础上,专门印发通知,对基层规范记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到了按季收集汇总,保证数据支撑。
3.针对区统计局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区统计局组织全体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执法检查程序、案卷文书书写等开展专题培训,并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活动。要求各统计执法人员认真落实要求,严格执法案卷审核,提高执法案卷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针对部分企业仍然存在数据失实问题的问题,区统计局认真反思工作不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一是制定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确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抽取部分镇街被调查单位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各专业积极开展数据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质量问题,指导企业统计人员精准填报统计数据,今年以来已对177个调查对象(项目)数据进行核查,要求其依法统计并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数据;三是通过举办统计业务大讲堂,对各镇街、开发区统计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并自4月份起安排各镇街、开发区工业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进行现场培训,以干代训,以干促学,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能力水平,使其具备更好履行源头数据审核责任的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印发统计普法小册子,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多项工作,教育引导被调查单位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六)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处理
区统计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市统计局移交的有关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报市统计局批准。
三、坚持久久为功,以整改成效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精神,XX区委、区政府将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市第XX次党代会部署,将抓好问题整改当做巩固统计工作成果、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利契机,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进一步保障统计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单位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实施意见》的再学习、再深化,做到应知尽知,确保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XX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履责情况纳入统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述职报告要求,压实各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提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听取统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镇街、开发区负责同志加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稳定的人力物力保障,加大统计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努力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