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140/142页)
17.针对"整改不彻底、流于面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党支部会议议事制度》《XX县信访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重新审核并完成修订完善。接下来的巡察整改工作中,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梳理修订现有制度,完善机制体系,运用常态、长效的方法堵塞漏洞,治理源头,切实解决好制度缺位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度出台前进行广泛、科学和充分的论证,保证每项制度规范、理性、管用、有效,切实实现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XX县信访局党组
2023年1月9日
中共XX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5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XX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7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XX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问题1: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学习不到位。一是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不到位。截止2022年5月23日,营商局党组中心组未学习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20年国务院《优化营商条例》。
整改情况:党组于2022年9月9日深入学习研究了国务院《优化营商条例》;组织党员于2022年9月2日共同学习了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于2022年9月2日共同学习了2021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加强了营商局全员政治理论学习,吃透了中央国务院精神,深入钻研了省市县要求,树立营商环境的主责主业牵头抓总意识,提高了我局全体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是学习省市县要求不到位。截止2022年5月23日,营商局党组中心组未学习2019年《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未按照《关于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XX委办发[2020]25号)、《关于全面推进XX县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行动的通知》(XX营商小组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进行学习。营商环境精髓掌握不透,理念树立不牢。
整改情况:党组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党员深入学习研究了《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于2022年9月30日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辽宁省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10月28日按照《关于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XX委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进行学习;于2022年9月23日组织党员根据《关于全面推进XX县营商环境建设和监督行动的通知》(XX营商小组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学习研究。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度掌握营商环境精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树立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观念。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问题2:锐意进取意识不强,研究不到位。截止2022年5月23日,营商局党组未按照《关于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锦营商小组办发[2021]19号)、《关于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XX委办发[2020]25号)、《XX县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XX委办发[2020]32号)的文件要求,围绕重点内容进行研究。营商环境的机制不够有效,办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营商局党组组织党员于2022年10月13日按照《关于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锦营商小组办发[2021]19号)要求进行了研究学习;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党员按照《关于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通知》(XX委办发[2020]25号)、《XX县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XX委办发[2020]32号)的文件要求,围绕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问题3:培训不到位。截止到5月23日,营商局未按照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的通知》(锦营商小组)文件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营商局未按照2021年《关于对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和项目管家制度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锦营商小组)文件要求,对18家乡镇"项目管家"进行培训。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2021年《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的通知》(锦营商小组)文件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已于2021年7月21日-8月31日培训完成;已按照2021年《关于对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和项目管家制度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锦营商小组)文件要求,于2022年4月8日对18家乡镇"项目管家"进行了培训工作,受疫情影响,培训以线上会议方式举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XX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16日
中共XX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水利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全面整改。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水利厅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水利厅党组对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意见,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整改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一)深刻学习领会反馈意见,切实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水利厅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全面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强调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来,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6次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推进会,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水利厅党组明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一名厅领导分管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全力做好整改落实。把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13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三个清单"。分别由相关工作的分管厅领导牵头负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实行巡视整改定期集中调度、日常随时调度掌握进度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