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32/38页)
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必须坚持依法办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能动司法,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高要求,积极引领法治、促进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更新检察理念,破除机制障碍,强化争先创优;必须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对此,我们要紧抓落实、持续践行。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融合不够紧密,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基层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四是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相对滞后,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还需加强。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
二是牢记"国之大者",服务保障中心任务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秦创原发展,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做优检察建议"陕西方案",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是践行为民宗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建设农业强国。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犯罪。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全面加强秦岭、黄河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优化跨区划检察监督格局。加快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步伐。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强化自我革命,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全面推进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在深度变革中创新发展的五年。检察机关以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转隶"为契机,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融合起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三个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服务大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4992人、黑恶"保护伞"295人。持续深化平安云南建设,起诉侵害群众人身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596人,起诉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等犯罪59747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投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调派业务骨干奔赴边境一线支援指导办案,与法院、公安、边检等机关通力协作,依法从严惩治各类跨境犯罪,打击震慑效果显著,非法出入境、走私、毒品、赌博等跨境犯罪大幅下降。
全力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动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制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30条保障服务措施,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走私、假冒商标、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14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审慎办理涉经营类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经营类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责成进行合规整改,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第三方评估考察机制,对符合整改要求的,依法不起诉或者提出从宽处理建议。设置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磨憨检察室,为建设"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量身打造检察服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部署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林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2597人,受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7263件。督促修复损害林地耕地3.72万亩,治理恢复水域面积9.53万亩,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2472.94万元。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机制,助力云南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制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苍山、高黎贡山、哀牢山保护基地,建立常态化协作平台,办理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26件。共有15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