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21/38页)
以司法保护助推综合保护。组建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和专业办案团队,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94人。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将1667名有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制发"督促监护令"5679份,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选派149名检察长和1214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五、时刻牢记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法定职责,以检察能动履职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
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市检察院侦查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共核查问题线索1389件,对不实举报查否澄清506件,对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303人,其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21人,已起诉220人。
依法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倒查"有黑无伞"的涉黑涉恶案件,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犯罪69人。在办理尚同军、吴先耀涉黑案时,湘西、娄底检察机关依法对充当"保护伞"的湘西州中级法院原副院长钟子荣、湘西州司法局原局长张自政、花垣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龙喜隆等8人立案侦查。
深挖彻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影响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271人。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立案侦查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犯罪32人。
六、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持续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清单。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条措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成四轮系统内巡视巡察。配合支持地方党委巡察,探索"巡察+内部审计"跟进监督模式。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364人。
持续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修订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诉讼监督规则,制发办案工作指引,完善"权力清单"。组建全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动态调整、检务公开、追责惩戒等机制,确保有序放权、有效监管。建立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一体加强对"案"和对"人"的监督。
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5.9万件。构建"导师带新人""轻骑队"等实战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公诉人论辩赛等业务竞赛活动,49人获评全国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称号。建立健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察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借助"外脑"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电子检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推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检务服务平台建设。
七、时刻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以更加坦诚开放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探索建立"双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133件检察建议抓落实。针对代表多次呼吁解决G322衡南县棉花山路段事故多发、交通拥堵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8个职能部门联动履职,5个月内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意见建议。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民主监督意见建议147件。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诉求移送、研判、办理、反馈和检企同堂培训机制。与统战部、民主党派和高校、社会组织等联合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2600余名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线索、参与公益诉讼。
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对撤回起诉的241件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78件案件,逐案开展质量评查、检视评析。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103件。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监督检察办案9556件次。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援藏援疆、军地协作、区域检察协作、对外司法协作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省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以及监察机关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我谨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服务发展大局、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必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必须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把抓基层、强基础、提能力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贯彻始终。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有的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未得到及时监督纠正。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案件能力不足。四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数字检察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教训深刻。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