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18/38页)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检察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且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政治和业务,更加有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检察工作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入推进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扎实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发挥法治稳预期功能,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助力提振市场信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全力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完善跨区域案件办理机制,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不断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积极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三是统筹司法和民生,更加有力厚植执政根基。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四是统筹办案和监督,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增强民事检察的实效性。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努力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贡献湖北智慧。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统筹严管和厚爱,更加有力打造过硬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扛牢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可堪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上,省检察院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继续作出检察贡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决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脚踏实地、团结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561次。全省检察机关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71个次、先进个人102人次,涌现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双百政法英模"彭庆文、"全国先进工作者"谢新星、"全国三八红旗手"姚红等先进典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空前的五年。我们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部署,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共办理各类案件75.6万件,较前五年增长43.3%,其中2022年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较2018年分别增长8倍、17.8倍。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巡回检察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改革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五年。我们主动融入"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三高四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守护"一江一湖四水"、保障强省会战略实施等指导性文件,推出21项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省检察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荣誉。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我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专项督查,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41项监督办案数量指标中,2022年有36项位列全国前10位(其中7项位居全国第一),比2019年多13项;5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2022年有28项位列全国前10位,比2019年多15项。有114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