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第2/2页)
执法难度大。调查难。违建建成后认定需要详实、准确的取证,遇到当事人抗拒执法人员执法,很难进入违建现场取证,调查难度很大。效率低。一旦违建既成事实,执法程序各环节时限累计长达一年半,部分违建当事人合法恶意拖延时间,将给执法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拆除难。很多违建在楼顶,拆除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部分违建与合法房屋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拆除时存在技术难度,极易造成行政赔偿。
(三)专业人才队伍薄弱
专业规划人员不足。近几年,村镇土地成交量大幅增加,县镇两级规划管理技术人员缺失现象十分严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专业人员仅有X人,不到XX、XX等周边县区的十分之一,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执法力量不足。违建治理需要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因目前只有部分执法权下放给镇街,违建治理力量严重不足,现在违建房周期大幅度缩短,待镇街案件移交时,违建早已既成事实。因违建分布区域广,综合执法局执法力量难以进行高密度、全覆盖式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紧扣法律责任落实,科学实施城乡规划
科学编制规划。加强对我县城乡建设现状调研以及与规划相关的重大问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依据,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国土空间规划,镇街规划要尽快出成果,同时,编制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时开展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镇街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抓紧推动本镇街规划体系的编制与完善。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的问题。将各类生态管控红线、城乡建设和产业区块、基础设施等落实到一张蓝图上,构筑管理一个平台,推行审批一张表格,完善配套运行机制。
加大规划宣传。一方面,提高领导层面的规划意识,坚决做到规划先行,让"无规划不建设"的理念深入每一级干部的心中;另一方面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行为的曝光、警示、打击处理,扩大公众参与规划工作的渠道与途径,积极营造领导支持、部门配合、市民遵守的良好规划工作环境。
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县镇两级规划工作的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充实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真正形成一支自上而下、技术过硬的规划建设管理队伍。打造智慧城市,强化数据共享,提高监管技术水平。
(二)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强化重点区域治理
要转变重处罚轻监管的思想,从审批前、建设中到拆除后加强跟踪和管控,有效遏制各类违建的发生和蔓延。明确各部门联动配合程序、机制,同考核、问责追责同进行,对违建易发的重点区域由城管、镇街、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各司其职,24小时不定时巡查,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停工、快速处置,形成强压态势。推进违建治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强化镇街违建治理主体作用和村居自治功能。
(三)强化规划的落实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应,提高规划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与权利,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依法管理。在总体空间布局规划指导下,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倒排建设周期,让规划蓝图真正变成一个个能看见、可感知的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幸福感。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行政审批局之间的沟通联系,打通堵点;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档,杜绝违建,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打造出既好看、更好住的"新"小区;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巡查、处置力度,对违建问题形成部门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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