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第6/23页)
一是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我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目标任务,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履职,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工作。坚决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检察担当。以"如我在诉"情怀回应群众诉求,助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心系"人民至上、以民为本",认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助力推进更有实力、更有能量、更有温度、更具幸福感的鄂尔多斯建设。
三是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革新,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三查融合"和数据赋能,推进"就案办案"到"惩防化治"的办案理念转变,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法治需求。
四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对标"打造全国一流干部队伍"目标争先进、作表率,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以高效履职能力提升检察贡献度。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检察履职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涵养实干的品格,保持实干的姿态,牢记嘱托、勇毅前行,以"检察之为"回答"时代之问",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鄂尔多斯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推进鄂尔多斯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28号《意见》,坚持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浏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理审查逮捕1416人,同比下降33.1%;决定批准逮捕786人、不批准逮捕630人;受理审查起诉3109人,同比增长17%,决定起诉2318人、不起诉766人,审结率99.2%。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案件2415件。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优秀集体""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25人次获"十佳公诉人"等市级以上奖励。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重要事项,汇报重大典型案件19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效导向,扎实做好长沙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83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非法信访,对程某宽等3人提起公诉,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监督,起诉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犯罪43人;积极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立案4件,监督违法建筑依法拆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驻经开区检察联络室建设,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82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3件;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叶某跨市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身定制监管方案;对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的涉企犯罪人员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14人,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浏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闻令而动,组织60余名志愿者多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坚持为人民司法的鲜明导向。高度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严、护、防、教"一体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办理"4·16"涉恶案件等一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61人;开展社会调查、督促监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853人次,28名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辅导60余场次。针对未成年人出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形,公益诉讼立案36件,发送检察建议13份。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支持起诉为20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92万元;为8名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追讨相关费用、赔偿金200余万元;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58件,救助金额63.9万元。
二、更新司法理念,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强化"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坚持严审细查,将法律监督与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不诉,不捕率44.5%、不诉率24.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33人,诉前羁押率27.9%,同比下降28.5%;提出宽缓量刑建议474人。探索推进速裁办案,轻刑快办,简案简办;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643人,适用率86.74%、发送确定刑量刑建议1599份,采纳率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