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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1篇(第78/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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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优效能提升履职水平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准确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切实抓好人大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学习机制,打造企业家走进人大讲堂、人大代表履职学堂、人大干部研讨课堂等平台载体,用好理论学习阵地,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强化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组织功能。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组织修订《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及《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制定党组会、常委会、主任会以及党建、调研等重要工作流程12项,逐步改进有关会议日程安排、报告方式、审议规范,议事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开短会、讲短话、办实事、求实效,推进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的刚性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在突出监督实效方面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人民群众还不够紧密,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地方立法工作还不够精细,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代表还不够到位,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履职能力还不够过硬,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的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建设"一极两区"定位和"争先进位、赶超跨越"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效能,不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找准市人大常委会在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主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奋力书写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履职答卷。

二、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在聚合人民力量上展现新作为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充分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通过调查研究、座谈咨询、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实施情况评议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进一步发挥一线代表工作站(联络室)、立法联系点、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等载体的重要作用,让民意表达渠道更畅通。要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保障,加强宣传阐释、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探索创新,全面推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玉溪实践。

三、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在依法履职上体现新担当

紧紧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把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更好统一起来,把发展与安全更好统筹起来,增强依法履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做精地方立法上下功夫。着眼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深入开展《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前期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修改"三湖"保护条例工作,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制定《玉溪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形式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质量和水平。帮助指导民族自治县做好民族立法工作,提高民族立法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基地等作用,努力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在做强监督工作上下功夫。把党委有部署、发展有需求、群众有期盼作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聚焦发展大局强化监督,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密切关注经济大盘,紧盯稳投资、促消费各个关键环节,找准人大工作在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助力产业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助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着力点、关键点、突破点,促进经济发展回升回暖;聚焦计划预算强化监督,对"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聚焦民生领域强化监督,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安全生产、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工作实施监督,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聚焦法律实施强化监督,开展《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防震减灾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视察《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八五"普法规划、公益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建立对执法检查报告和相关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刚性。在做实决议决定上下功夫。认真执行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完善讨论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抓住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强化执行监督,提高决议决定实效。在做好人事任免上下功夫。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牢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在做足代表工作上下功夫。拓展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和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抓实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巩固一线工作站(室)建设成果,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努力把基层代表活动阵地建成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持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完善事前沟通协调、事中督办问效、事后考核奖惩闭环机制,提高建议解决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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