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预算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一、2022年度重点工作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1、强化预算收支质量管理。一是健全财税银收入协调机制。严格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做好与税务部门的数据信息准确传递,精准完成**市局每月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联合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制定增值税留抵退税跨部门协同工作方案,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二是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确保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保障力度,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出。
2、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提升我市预决算公开水平,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2022年实现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和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开更加细化完整。
3、探索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强化部门理财的主体责任,加强绩效与预算管理的融合,科学构建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挂钩方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调动部门自主理财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绩效。2022年选择卫健局、团市委、气象局作为试点部门,评价结果与2023年部门的公用经费挂钩。
4、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不考虑以往情况,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及支出数额大小,进行综合平衡,从而确定预算规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继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模式,健全"目标、指标、审核、评价"四个体系全过程管理机制,将零基预算管理理念深化融入到预算管理流程和系统里。
(二)提升财政治理能力水平
1、规范直达资金管理。总结梳理上一年度直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各部门单位提前做好直达资金分配准备,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快直达资金使用进度。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的对接,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全面导入监控系统。实现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年初足额安排预算用于"三保"支出。强化"以收定支"原则,科学制定每月收支计划,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对财政库款的日常监测,严格预算刚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防范"三保"支出风险。
3、持之以恒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编制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清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全年做到"只减不增",根据各单位公务用车运行使用情况对维护费用重新分类分档,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探索共富财政支持体制。以走到舞台中央"的政治自觉,"大胆假设、仔细求证",上报"小切口"改革项目,探索财政推进共同富裕实践路径。针对当前老百姓关注度高的0-3岁婴幼儿托育存在的难点,积极探索研究财政支持托育服务的政策标准和多元化办托模式,实施"朝阳工程"课题项目。
(三)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度,在2021年所有部门单位上线"预算云"的基础上,2022年按照省财政厅的部署,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进一步升级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模块工程,在业务上贯通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等主要环节,推动全覆盖、全链条、全周期、全动态的整体预算智治系统。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夯实预算管理基础。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收入统筹力度,完善跨年度预算管理机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严格预算控制,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融合,发挥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作用。研究设置更能体现预算编审准确度、科学性的指标,以部门整体画像功能促零基预算编审,提高零基预算编审质量。以"收支智控"系统为依托,加快重点支出进度,规范重点经济科目支出行为。
(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实施政府过紧日子清单化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2023年全市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只减不增,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年中预算追加,完善部门预算项目调剂制度,追加所需资金首先从年初安排的项目中调剂。
(四)持续强化"三保"预算管理。编实编细"三保"预算。加强重点部门"三保"预算审核,细化项目库管理,打好项目标签,全过程追踪2023年"三保"运行情况。做好全市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并报送相关材料,全方位、多角度监控"三保"相关财政运行情况和动态监控。
(五)推进**0-3岁托育服务试点改革。以"朝阳工程"调研结果探索出台我市普惠性托育机构办托标准、收费标准以及财政奖补政策标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政策实施试点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财政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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