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86/127页)
--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93个,对5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10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83件,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决定决议常态管用。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创设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决议52项,"小、快、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选举任免规范有序。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任免政府工作人员110人次、监委工作人员39人次、"两院"工作人员389人次,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代表工作充满活力。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40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2243人次;审议代表议案101件,办理代表建议4689件,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年来,常委会踔厉奋发、勤勉履职、勇毅前行,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守护"红色根脉",持续加强政治淬炼和思想引领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讲政治、筑忠诚、守初心,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培训和专题讲座34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路径和具体抓手。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放在突出位置,用好《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浙江足迹》《之江新语》等特色教材,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和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进一步树牢赶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人大有作为。根据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调研,系统谋划推进落实的思路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贯彻部署会,协助省委出台相关文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完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批示精神,协助省委召开纪念座谈会,持续放大陈列馆的宪法宣传阵地功效,推动全省上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健全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定下的制度规矩,协助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任务举措。配合省委开展专项督查、"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共向省委请示报告128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和宣传。用好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独特优势,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溯源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采取课题研究、举办研讨会、创办理论专刊等形式,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打造人大理论研究高地。主动融入大宣传格局,推进人大媒体融合,创建人代会专题片和"两个通道"等载体,密切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联系,加大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力度,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浙江人大故事。
(二)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决扛起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奋力助推共同富裕美好蓝图不断变为美好现实。
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共同富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改革要破题,立法要先行。为争取国家层面对示范区建设的法治支持,我们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出台《关于加强同浙江人大工作联系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和包容浙江在推进收入分配、就业创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我省下一步谋划实施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拓展了法律空间和实践空间,具有标志性意义。同时,加强共同富裕地方立法系统性谋划,按照构建"1+N"法规制度体系要求,加快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有序推进"七个先行示范"领域立法,不断满足共同富裕先行法治急需。
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我省是民营经济大省。稳企业必须稳民营企业,稳经济必须稳民营经济。为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发挥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优势,及时制定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就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具有浙江特色的创制性规定;先后三次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加大相关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就政策落实落地、加大降本减负力度、破解融资难题等方面提出意见,督促政府制定配套性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和省委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运用"立法+监督"组合拳,制定全国首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联动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出台文件、编制规划,保障法规有效实施。在全国率先制定省域公共数据地方性法规,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应用创新。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障要素供给,制定修订电子商务、电力、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制性立法与专项督察,审议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情况报告。开展"四级人大八万代表助力八大攻坚行动""六访六促"主题活动,推动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供畅供等方面问题。为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根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深化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经济工作监督等决定,落实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