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68/127页)
--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依法指导选举产生12万多名县乡人大代表。连续5年统一部署,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成为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修订建议办理规定,健全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常委会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三结合"督办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围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组织88名省人大代表、安排11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3178人次参加专题调研、2508人次参加集中视察,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举办16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各级人大代表2186人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人大分别设立21个、587个立法联系点,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台指导文件,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推动全省建成12836个代表联络站和723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4.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2万多个。
--始终坚持强基层固基础,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把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先后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争取省财政连续5年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每年予以30万元的经费支持,补助金额近15亿元。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履职行权更加规范,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2022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各项任务,为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聚焦创新发展,率先出台地理标志条例、版权条例,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统计条例等,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开放发展,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聚焦协调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细化落实配套措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共享发展,在全国首创"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与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粤菜发展促进立法;制定或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消防法实施办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绿色发展,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工作和发挥华侨华人重要作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各有关单位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进一步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出台前的报告、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我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先后3次审查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听取审议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率先实现存量隐性债务全部化解。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检查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残疾儿童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持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和我省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绿色低碳发展。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法律援助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代表主题活动,12万多名五级代表参加活动,推动解决一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制定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指引,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6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重点督办"进一步优化广深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等3项建议。召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交流会,在调研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意见、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办法,打通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四个机关"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力配合省委巡视机关工作并抓好巡视整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项目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加强和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率先建立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继续争取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以"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为主题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征集,全覆盖培训全省镇(街)人大负责同志,促进交流借鉴,密切工作协同,增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云外事""云交往",加强域外法治研究,编印51期《外事工作简报》,为常委会有关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