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104/127页)
202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西藏调研时,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对自治区人大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铸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我们坚决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西藏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脑入心,转化为人大高质量履职的具体实践。五年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9次,举办"西藏人大讲堂"21期。
(二)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九届、十届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批准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对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建立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23项重大报告事项清单和程序。五年来,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450多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有序推进人大选举任免。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全区共选举产生四级人大代表42153名,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近6500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的广泛性得到充分体现,巩固扩大了基层民主基础。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指导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各环节工作,各族公民广泛参与选举过程,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志,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选举和任免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5人次,确保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
二、坚定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不断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治根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法治思维和斗争精神有机衔接、法治方式和斗争本领有机融合,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人大职责。
(一)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用法治手段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持中央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定性不动摇,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不动摇,旗帜鲜明同西方反华势力作坚决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制定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明确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巩固网络安全屏障。立足反分裂、反渗透、反蚕食斗争需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区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着眼平安西藏建设,用法治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平安建设条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时开展调研,促进联合打击违法犯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委会领导深入地市、寺庙、联系点和边境一线蹲点督导维稳工作,宣讲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承办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探讨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经验新做法。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督导,助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七五"普法专项调研,制定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用法治方式有效开展涉藏国际斗争。及时发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西藏政策支持法案"的声明》,有力回击其在涉藏问题上对我进行的歪曲抹黑和无端指责,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深化对外交往,接待来自美国、波罗的海三国、塞尔维亚、尼泊尔等5批外国议会代表团,不断丰富"请进来"内涵。用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品牌,组派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6批38人次、组织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团7批40人次访问20个国家和欧洲议会等,认真接待海外华人华侨、澳门同胞等团体赴藏参观,配合开展"幸福新西藏、发展新画卷"云访问外事活动,广泛宣介社会主义新西藏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围绕"四件大事"开展地方立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立法形式一体两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牢记领袖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构筑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出台并深入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填补了该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立法走在全国省区市前列,更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转变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