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局2022年年度报告-12篇(第2/23页)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通过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体系,坚持政治与业务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传统与科技相结合,狠抓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为我市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印发《关于法院生效判决交付执行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涉侨刑事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等6份执法指引,规范办案流程,为一线基层执法办案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极贯彻学习上级公安机关各类工作制度和指引共13份,严格执行省、市两级自由裁量标准,优化案件管辖分工,严守异地办案协作规定和办案衔接协作机制。二是推进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公安规范执法闭环建设,配足配齐执法记录仪和移动警务终端,强化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使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从接处警、受立案、执法办案全流程"体内循环",同时做好"双公示"工作,确保阳光执法。深化受立案改革制度,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制度,明确法制部门为受立案监督机构,严格执行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对刑事案件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取证合法性等重点执法环节进行统一审核,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严把案件证据关和质量关。严格慎用强制措施,成立由多个警种组成的取保候审审核小组,规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适用,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三是依托江门"邑警汇"系统,打造线上线下执法监督管理模式。全面推行江门"邑警汇"平台,开展培训班并印发《XX市公安局线上送审案件工作规范(试行)》,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受案立案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案、立案期限工作的通知》等制度,以及将规范受立案工作情况纳入年底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责任落实等改进措施,落实了各办案、监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落实警情、案件监测、提醒职责,及时整改案件前端问题,有效解决了受案立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受案立案工作。与XX市人民检察院率先成立江门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联合就进一步有效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做好检法监督文书反馈工作,通过整理分析检法监督文书执法问题,对症下药监督各执法办案单位立行整改,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四是加快推动智能化办案区提质增效。按照省厅和江门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和规范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的要求,我局按期完成了塘口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任务,并于顺利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验收。成立办案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投入预算资金300万元,对我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目前正在施工中,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三)以依法行政为导向,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17宗,其中15宗已办结,2宗尚在办理中。15宗已办结行政复议中,5宗维张海斌持处罚决定、6宗终止审理、1宗中止审理、3宗不予受理。受理行政诉讼8宗,其中受理一审5宗、2宗驳回起诉、1宗撤回起诉、2宗仍在审理中,受理二审3宗、3宗维持一审判决。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台账,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做好"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经初步审查后登记受理,并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证据材料及时转交、督促对应的办案部门依法办理。今年以来,共受理两法衔接案件14宗,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宗,10宗均已立案,其中2宗已起诉结案,有2宗因案情发生变化而撤销案件,6宗仍在侦办中;受理行政案件3宗,作出行政处罚3人(行政拘留3人);另外,还有1宗案件仍在审查中。三是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智慧外脑"作用。目前,我局有11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6名担任我局岗位公职律师。另外,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和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我局的重大决策所涉及的重要法律事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党委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做好依法行政,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提供有力的保障。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成立了"XX市公安局重大执法决策审查委员会",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提高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涉法案事件的决策水平,提升执法质效。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开发布,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工作,提升全警执法办案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练兵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常态化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现场讲座、线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刑事办案协作专题培训会、执法办案业务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百日行动"攻坚等会议11次,共培训民警1620余人次,切实加强民警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效提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合法性和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今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由各单位按照有关奖励规定及权限给予(申报)奖励,共召集有意愿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或法考的民警63名,争取6735.56元经费为参加考试的民警统一购买发放相关复习书籍资料,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并提供固定集中复习备考场所等,为民警学习备考提供必要的保障,确保民警顺利参考。三是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全局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849进行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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