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9篇(第9/31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整体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健全完善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根据岗位调整变动,对国资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调整,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一把手抓总体、各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为高效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系统谋划国资委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系列文件。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年法治建设多次作出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与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三)发挥引领作用。市国资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国资监管法规制度文件,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要求,2022年度重温应知应会国资监管法规制度4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以法治观念为核心的法治思维,深化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法治国企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四)落实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国资委全年工作计划,与国资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促履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作为普法第一责任人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精神,从固根本、强能力、补短板、促提升等四个方面,为国资委全体干部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二、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水平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理论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必修课"和重要内容,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切实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二是增强法治意识。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家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参加市依法治市办举办的各类线上培训,开展理论知识测试等活动,营造浓厚法治建设氛围,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建设观念意识。三是抓好法治宣讲。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引领,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了题为"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国资监管法治化建设水平"的法治宣讲,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
(二)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权履职基础。一是细化审批事项工作流程。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要求,围绕出资人权责清单,细化国资监管事项审批备案流程,明确申报材料、申报条件、办结时限等,为依法行权履职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夯实制度体系。二是推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通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对合规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动加快构建符合自身实际、规范有效、操作性较强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依法治企能力与水平,助力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严格执行《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依规选聘1家律所作为国资委法律顾问,协助对国资监管过程中有关重大决策、对外签订合同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依法合规行权履职提供基本保障。
(三)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安排,自觉接受市人大对我市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调研,并向其提交了2022年度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二是全力打造阳光政务。按照《市国资委"三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文件,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设立政策公开专栏。开通运行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青城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国资政策、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相关内容。四是持续强化企业财务监管。动态监测预警债务风险,按月统计监测企业债务情况,对企业债务风险划分红、橙、黄、绿四个等级,对集中到期大额债券提示企业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不发生重大债务风险底线。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市场主体的部署,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关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措施要求,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国有企业累计减免租金3021.01万元、惠及市场主体574户,切实减轻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二是推动国企清欠工作常态化。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清欠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对市属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调度,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已清偿欠款16,865.21万元、清偿比例83.62%,助力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潜力。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就其待遇发放等有关事项,进行政策解读、耐心答疑解惑,同时协调市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核定发放标准,按时发放工资补贴等,受到职教幼教退休教师一致好评,于4月颁发"人民公仆不忘初心,情系百姓为民服务"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