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9篇(第6/31页)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跟进《XX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改进展,加快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等2023年立法工作。全面梳理我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全委依法履职提供政策依据。统筹推动规范性文件、政策等文件制定工作,确保发展改革领域各项制度、政策有机衔接、合法合规。
(二)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研究制定至少3项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项听证事项,按要求向社会公布,统筹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落实外聘法律顾问驻点常态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考核管理机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制全委2023年行政执法计划,避免随意执法。根据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动态更新我委减免责清单、自由裁量适用标准等执法清单。加大油气长输管道、粮食管理、电力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保障社会生产安全。加强对受委托执法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四)协同联动妥善应对行政争议。全力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对工作,加强风险预判提示,推动依法行政,避免重大风险。加强诉讼案件分析,梳理履职过程中的典型性、普遍性法律风险点,及时预警潜在的风险隐患。全力支持法院审判,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五)深入推进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专章内容,持续深入推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营造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XX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粤司办〔2020〕135号)以及2022年XX省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职能转变明显加快,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思想学习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学习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学习,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10月26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余锡权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必将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对局内法治工作提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全局要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提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域法治水平。
年内在全局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学习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按照要求推进落实在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领域的特区立法工作,坚持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在局内机构设置上,我局专设政策法规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处内有8名在编干部。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一)截至2022年12月2日,我局印发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22〕1号)等7个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所规定事项符合我局的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不存在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事项,亦不存在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形。
(二)我局本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采取了网站公开、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均通过局内法制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经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并征求了市司法局意见,并按规定统一编号与政策解读在市政府公报上统一发布。
(三)本年度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再次对本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负责实施的行政法规、规章、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做了细致清理,经梳理,无规范性文件需要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制定并公布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推进实施了"制定出台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的相关规定"等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制定出台绿色制造试点示范的相关规定"属于听证事项,我局按照《XX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规定》等制度要求完成了制定有关政策的听证相关工作。制定《深圳市关于推动工业母机、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精密仪器设备四个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被列为了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已经我局集体审议通过,正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提请市政府审议。我局所有决策事项均事先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局网站上对采纳意见进行反馈。均按照规定组织了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经我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征求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