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7篇(第15/17页)
XX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倾力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能动履职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共受理流转涉市场主体案件134件,全部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1件13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对13名涉企"四类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改变强制措施3人,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与县司法局会签《XX县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活动请销假工作办法》,简化请假、延假、销假手续,为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创造便利条件。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1],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暴露出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护航企业行稳致远。完善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班子成员带头分赴联系企业开展走访调研95次,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助推绿色崛起。紧紧围绕"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擦亮XX绿色生态底色。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惩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13人,严守生态红线。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件,恢复林地、耕地5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公里,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余吨。落实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护林新格局,加快XX绿色崛起。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上来,第一时间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服从大局、听从指挥。督导全院53名干警下沉社区,积极参与卡口值勤、核酸检测、社区排查等联防联控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针对杨某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辱骂医护人员、影响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正常秩序。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在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克服困难抓好检察工作的推进落实,展现非常时期检察担当。
二、守牢底线护稳定,在平安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捕刑事犯罪74件112人,起诉229件326人;严把案件质量,有罪判决率100%。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从严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批捕6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以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2]为牵引,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共批捕3人、起诉3人,追赃挽损100余万元。突出打击群众反应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共受理案件90件139人,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和"养老钱"。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4件6人。综合运用提前介入+证据开示+检察听证+检察建议的检察职能,高质高效办理了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蔡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零容忍,共批捕9人,起诉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司法保护政策,依法不起诉9人。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学校周边百米范围内有商户销售烟草制品的现象,与县烟草专卖局开展行政磋商,督促履职整改,为未成年人扎牢禁烟保护圈。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3],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及其他政法单位建立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3次,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结合真实案例,自编自导自演反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教育片《你的青春如此不同2》,在全省检察好新闻、新媒体大赛中荣获优秀奖。与县妇联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打造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积极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重大效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0%,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8%,被告人一审服判率达97%,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75件。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1件,钝化社会矛盾。深化法治扶贫,向14名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通过电话回访和实地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司法救助"回头看"工作,让检察温度"看得见"。如在对刘某某司法救助案进行实地回访时,针对其生活仍然存在困难这一情况,报请州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再次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效能。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安全生产、寄递行业、房地产建设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督促堵塞管理漏洞。
三、追求极致促公正,在法律监督中诠释检察坚守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不枉不纵。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8件次。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人;对某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案,该案被省检察院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处,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以抗诉为中心持续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共提起抗诉1件,提请抗诉2件,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2件,另1件正在办理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执行监督25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2件,建议司法局提请法院收监5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县8个乡镇实现巡回全覆盖。在办理杨某某撤销缓刑监督案中,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法移送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杨某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