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7篇
目录
1.XX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XX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
3.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
4.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7
5.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9
6.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8
7.XX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64
XX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XX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XX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
(一)坚持融入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服务实效
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XX旗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案件353件463人,批捕21人,起诉288人。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前介入张占国故意杀人等一批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28人,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依法打击了刘冬、贺金库等一批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件2人。办理监委移送及上级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
主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领域犯罪,办理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11人。设立涉企案件快速受理"绿色通道",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措施16项,牵头成立XX旗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
积极推动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堵塞制度漏洞、增强治理能力的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办理的靳永旺、梁进福危险物品肇事案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辖区内未规划、设置专业清洗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场地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联合邮政部门抓好"七号检察建议"【1】落实,共护寄递安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嘎查,围绕反诈防骗、反家庭暴力、禁毒等开展法治宣传。
用检察担当筑牢疫情防线。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充分运用远程提讯、视频接访等智能化系统开展工作,做到办案防疫"两不误"。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组织全院干警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与全旗人民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圆满完成了旗委政府安排的疫情防控任务。
(二)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追诉者,又做无辜保护者。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不批捕26人、不起诉11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3】制度审结案件279件325人,适用率89.53%,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升。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XX旗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0件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安全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21次,办理事故检察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检察建议书2份,疫情期间"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健全完善提请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与审判机关形成良性监督制约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针对涉企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执行异议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对民间借贷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6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4】的作用,延伸诉讼监督职能,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土地执法领域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监督,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者责任,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诉前程序案件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整改率100%。监督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35.28万元,督促清理生活垃圾15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对一起多人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出赔偿生态损害损失的诉讼。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8件。与邻省两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督促恢复草原林地41.8亩。办理的XX旗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写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用书采用,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办理的督促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