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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汇编(11篇)街道、财政局、乡镇、交通局法治、商务局、司法局、博物馆、发改局(第8/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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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不移推进共同富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1.接续奋斗农民集聚攻坚。把农民集聚转化作为各村年度考核重要指标,继续动员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户异地搬迁、进城安置,应享尽享政策红利。全力推进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力争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45亩目标任务。围绕产业发展,抓好农民素质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发挥纽带作用,拓展外出务工空间,增加就业机会,着力做好异地搬迁"后半篇"文章,让农民"稳得住、富得快"。

2.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的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建设青年发展型乡镇"基础,将产业带动、创业帮扶、基层治理与农民集聚结合起来,厚植生活、医疗、教育等资源,升级集镇赋能,增强吸引青年力量来乡创业能力。紧盯项目工期,严把工程质量关,倒逼责任,保障按期完成年度计划,让项目早日发挥效益。

3.精准发力做强"共富工坊"。串联10个行政村和11个部门、22家合作社以及浙江农林大学茶学与茶文化学院、浙商银行、茗皇茶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资源共享,丰富"共富工坊"建设内涵,形成村企合作、校地合作、产业链合作、劳动力合作的多元化工坊发展模式。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吹哨服务工作小组,梳理工坊服务清单,为"共富工坊"提供农技培训、技术对接、法律援助、金融惠农等服务。

4.凝聚共识建设美丽乡村。坚持"生态立乡、产业富乡、特色强乡"三大战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绿水青山不变色、一江清水出XX",进一步巩固美丽城镇创建成果。

(二)坚定不移抓好社会稳定,加快完善治理体系

1.夯实民生福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饮水安全、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等动态监管机制,充分落实帮扶责任人职责,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做好现有产业扶贫项目的维护运营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2.筑牢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常态研判+精密智控",充分发挥基层网格智治,密切人员管控、做细信息排查。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不断深化督查指导,推动各项防疫工作落实落地,确保交出高分答卷。

3.守牢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对照"除险保安"工作要求查缺补漏,切实开展好平安稳定警示教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及时排查整理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守好生产、生活、生态安全底线。

(三)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加快政治能力见效

1.抓思想政治学习。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在XX落地落实。深化"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用小故事讲出大道理,唱响时代主旋律、激发时代正能量。

2.抓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力建设,坚持实干导向,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管好用好村干部和网格队伍,着力提升网格实战能力和服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做深做优。打好"乡村振兴"组合拳,关注村集体增收,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3.抓工作效能提升。努力完善政府各项工作制度,促进机关建设规范化,加强法治风险评估,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民生实事和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本届政府工作目标。

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2年工作总结和

2023年工作思路

2022年,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化和数字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规范执法、抓好行业普法、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宁波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截至11月底,局系统内未发生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被撤销、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全市共办结执法案件30077件,累计罚没款6309.97万元,其中非现场案件21692件,非现场案件占比率72.12%,位居全省前列。我局申报的《"四车联动"普法》《构建立法执法联动机制》项目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最佳实践"。4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获评全省、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彭某不服信息公开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案》获评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优秀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统筹推进重点立法。《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和《宁波市水底隧道管理办法》修改已完成调研报告,并上报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申请纳入2023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已报送市人大争取纳入立法修改计划。配合省、市部署安排开展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

2.积极参与相关立法。认真研究《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宁波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杭州湾跨海大桥管理办法》《宁波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涉及我局职责的法规规章并提出修改意见,为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依照《民法典》颁布、《行政处罚法》规定和行业监管环境变化情况,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公布了清理结果确保交通运输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时效性、实效性。当前,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5件,拟修改文件5件。

(二)依法行政机制不断健全

1.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制定并公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全年共有《宁波市公交候车亭设施设计导则》等事项纳入目录清单。同时,规范决策程序,对《宁波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甬台温宁波段改扩建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等落实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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