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5篇(第18/77页)
(42)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XX街道于2022年7月21日制定印发《XX街道党工委关于调整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挂钩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XX委〔2022〕57号),根据街道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党支部挂钩联系领导,坚持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参加所挂钩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及时掌握会议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指导。2022年8月25日XX街道党工委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要求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将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和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43)关于"支委会召开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名党员同志于2021年11月辞去社区工作,但未辞去支委委员职务。2022年12月8日,培英社区按照程序提交该同志辞去支委委员的申请报告,2022年12月15日,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同意该同志辞去支委委员职务。
17. 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44)关于"未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15日,XX街道党工委重新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
(45)关于"党内民主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15日,XX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重新学习XX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落实民主决策程序。
(46)关于"议定事项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培英社区第七届居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定"上级下拨的各专项经费,在专款专用的同时,结合社区实际,也可用于社区公益事业的开支",实际上专项经费并未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开支。鹤峰社区已于2018年第一次居民代表会议议定社区两委干部工资补贴,扣除财政下拨两委干部补贴外,社区给予干部工作补贴不超过3000元。因此2019年的调资问题未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直接由社区"两委"会议议定。2022年12月16日,街道经管站召集各社区的社区主干及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及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培训,明确上调工资必须经过居民代表大会研究。
18.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47)关于"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月5日,XX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公务员法、股级干部任免办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月份研究提拔股级干部1人任机关综合办公室主任,已按程序任命。
(48)关于"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月11日,组织学习《蕉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程序聘用编外人员。经自查,街道从2022年起招聘编外人员均已按照相关程序招聘、备案。2023年2月20日,将XX街道编外人员名单重新向蕉城区委编办报备。
19.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49)关于"党费收缴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专人负责,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和单石碑社区国企退休联合党支部全体党员的党费收缴标准进行统一摸排、测算、补缴,目前单石碑国企退休联合党支部已补交党费120元,流动党员党支部补交党费18566.11元。二是通过2022年8月上旬区委组织部党费工作例行检查、2022年8月31日全市发展党员、党费和民主生活会工作调研和本次巡察整改等工作契机,开展全街党费收缴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
(50)关于"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XX街道已于2022年7月和9月分别研究印发《蕉城区XX街道党工委关于社区主干绩效考评实施意见》(XX委〔2022〕54号)和《XX街道党工委关于实施社区"一肩挑"主干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XX委〔2022〕63号)。
(51)关于"'关于对宁德市便民家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1年11月7日,该公司完成税务注销;审计报告出具后,XX街道多次与承包方追讨欠款,并于2022年4月27日在街道六楼会议室与承包方进行协商,于2022年5月27日,该公司已还部分费用共计15万元。2022年10月8日,XX街道办事处主任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针对便民家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及债权债务处置有关事宜,向XX街道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后续XX街道又多次对承包方追讨欠款,因疫情影响及宁德市便民家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不在宁德,常联系不上,无法进行协商,且对租金、水电存在疑义,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债权。XX街道结合法律咨询意见,已于2022年11月9日约见承包方,对其提出的减免部分费用、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等问题,要求提供书面佐证材料和相关报告,经现任班子会议研究后,与其签订还款协议。2023年2月3日,承包方提供部分佐证材料,经XX街道审核,材料还不够充分,退回要求对方重新提供,目前新的外调佐证材料还未提交。
(52)关于"'原碧山村账户集体资金存入个人户头'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12月9日,碧山村村委账目已合并到社区账户。2022年12月16日,街道经管站召集各社区的社区主干及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及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培训,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账户流程进行再学习。
20. 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53)关于"办事处审计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出具相应的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意见,已处理"其他应收款"24条2451667.12元,剩余1条未处理为宁德市便民家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挂账18万元,审计公司整改意见为建议继续催收,目前尚未处理完成;已处理"其他应付款"32条,共2640249.74元,剩余27条,共7410213.77元,大部分为工程款及质保金未到期挂账,待时限过后归还。对待报废的固定资产街道正在分批处置。今后将加强对固定资产及往来账款的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减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处置,保证账实相符,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54)关于"社区审计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22年12月16日,街道经管站召集各社区的社区主干及报账员进行财务制度及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培训,加大对蕉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系统操作规范的学习。碧山、鹤峰、继光、灵秀4个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奖金发放科目核算错误"问题已整改,已将社区干部文明绩效奖纳入"管理费用-村干补贴"科目。截止目前"应收款"已清理69.03万元,"应付款"已清理137元。崇文社区"在建工程挂账"问题已整改,已将挂账15.47万元转入"固定资产"。受党工委委托,2023年1月9日-1月19日,各挂社区领导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XX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或股级及股级以下)7人,其他人员21人。其中,立案1人,了结2人,组织处理20人(2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6人(18人次),批评教育3人(9人次),诫勉谈话1人(1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 针对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问题,XX街道党工委书记于2023年1月17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 针对防汛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XX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于2022年11月11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 针对会议签到表雷同问题,XX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于2022年12月15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 针对白条入账问题依然存在问题,XX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2023年1月18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 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问题,XX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2023年1月18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6. 针对未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问题,XX街道党工委书记于2023年1月17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 针对资产账实不符问题,XX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2023年1月18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8.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管理问题,XX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2023年1月18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9. 针对决策调研不充分问题,XX街道党工委书记于2023年1月17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0. 针对纪律作风建设问题,XX街道党工委书记于2023年1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1. 针对述责述廉不严肃问题,XX街道党工委书记于2022年12月8日、2023年1月17日分别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 针对社区审计问题,受党工委委托,2023年1月9日-1月19日,各挂社区领导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 针对XX街道镜台山步道修复及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虚增线索,纪委监委四室已对相关责任人做失实了结。
14. 针对超标购置办公家具线索,目前已办结转立案,对单石碑社区书记阮细妹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单石碑社区第一书记梁智文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因车里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三元社区6个生产队,6个生产队对征地补偿款分配意见不统一,经沟通协调,三元社区第一生产队、第四生产队、第五生产队、第六生产队已各预支10万元,第二、第三生产队暂未领取补偿款,目前正在积极协商将全部补偿款分配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开展调解工作,街道党工委指导、督促三元社区继续召开协调会,做实做细纠纷调解工作,推动化解,落实分配方案。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 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6)关于"银行账户信息未及时变更"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2年11月16日,民政办工作人员咨询民政账户所在银行建行工作人员,得知需要提供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销户说明,可将目前民政建行账户中所有资金转出至其他银行账户无需相关材料,可直接转出。XX街道民政办分管领导咨询XX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所在银行农商银行环城路支行工作人员,得知可以在XX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下设立一般账户专门用于民政资金使用,需要XX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情况说明。2022年12月14日,咨询XX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农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在该账户下开设一般账户。2022年12月29日,XX街道财务人员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联系区民政局出具证明材料给人行,咨询是否能在XX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农商银行)下开设账户用于民政专用。2023年1月6日,相关材料已报送至人行,等待人行的答复。经多次对接区民政局、农商银行环城路支行等单位,2023年2月16日,已沟通协调银行出具廉政责任书、评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申请区财政出具资金账户申请表向农商银行环城路支行申请开设民政专户证明。